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1241/2024-02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4-09-0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080号提案的答复《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幸福感》

发布日期:2024-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

郭宪义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幸福感》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分工,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一、围绕“为民”中心,多方主体凝聚共建合力。一是政府“作主导”。市、县区、街道社区成立旧改工作专班,选配精兵强将,靠前指挥、一线部署、一线作战,引导多方合作,做好项目规划、施工和监管等环节衔接。二是居民“唱主角”。针对群众意见摸底不充分的问题,各县(市、区)最少开展两轮意见征询工作,召开居民座谈会、问需会,发放调查意见书、意愿调查表,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以“点菜式”改造,根据居民意愿制定改造方案并及时公示,真正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将民主协商贯穿于改造全过程,使居民从原本不关心小区建设的“局外人”,变成为小区改造提升的“主人翁”,实现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

二、立足“安民”目标,确保群众满意。一是推动多小区融合。着眼解决单个小区空间小、设施少的问题,打破固有格局,推动多个小区捆绑式改造,实施片区化联动。二是强化后期管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解决老旧小区“有人改、无人管”的问题,在改造前,将物业管理模式纳入意见征求内容,由街道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根据居民意愿,通过市场化物业管理、街道社区兜底管理等模式,鼓励物业企业在改造前先期介入,实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对于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并在信用激励等方面一并给予政策优惠。

三、完善适老设施,实现“有爱无碍”。以“一区一策”思路推进公共空间适老化“菜单式”改造,将“宜居宜老”理念贯穿于项目设计、施工、维护全过程,积极推进老年活动设施改造、丰富老年群体的活动空间,不断优化适老服务,打造舒适宜居的“完整社区”。重点在单元门、坡道、电梯、扶手等公共区域建筑节点进行无障碍改造,拆除路面障碍物、平整路面,完善道路照明系统,增设无障碍车位,完善更新带有安全扶手和靠背的公共休息座椅,增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公共健身器材,对已建成的公共卫生间实施无障碍改造;引导老年人家庭对室内环境和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如任城区北门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小区楼梯间休息平台处增设老年休息座椅,让老年人能够松口气、歇歇脚,在此基础上进行全市推广,通过适老化“小改造”,破解无电梯房老年人上下楼“大问题”。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希望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