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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附属小学乔羽校区领导和教师陪餐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09 16:48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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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校领导、教师陪餐制,陪餐领导按校门口值班表轮流(带班领导全面负责)。每天  11点 (具体时间)按时到(预定)班就餐。

2.陪餐人员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配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人员要熟悉每餐的菜谱,为改善学生生活,向校外配餐企业献计献策。

4.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提前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陪餐人员当天要向校外配餐人员和学校食品管理员检查了解配餐过程是否严格执行了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进入陪餐教室。首先检查配餐箱、配餐盒外包装是否干净整洁,食品是否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从配餐箱中随意抽取一盒,确保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学生方可食用,同时做好记录。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同时告知值班人员、配餐服务教师,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配餐室和学生就餐地点陪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