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D20241118-13、D20241118-16、D20241119-7、D20241121-7、D20241121-13、D20241122-10、D20241125-4 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2 14:30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18-13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41118-13号“高峪镇高峪村,村东桥西头鸡屠宰点,排放异味,废水乱排。前期省级督察期间关停,现在又开始”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屠宰点实际名为泗水县高峪镇小颜活鸡销售店,位于泗水县高峪镇高峪村东、高峪桥西路南系业主颜某力租用沿街门面房从事家禽宰杀销售,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高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省级督察期间曾接到过类似信访投诉举报。11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高峪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小颜活鸡销售店内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宰杀活禽时产生异味明显。调查组现场要求其停业整顿,提高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及时清理残留垃圾。

11月20日再次核查时,该店铺已恢复正常经营,现场存有活鸡20余只,活鸡宰杀使用热水浸泡、脱毛会产生一定异味;活鸡宰杀产生的少量冲洗废水,业主已通过管道排至门面房东侧的废水暂存桶内,每天由专人外运处置。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外排高峪河现象,河道水质未见异常。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段河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三、处理整改情况

调查组要求泗水县高峪镇小颜活鸡销售店规范经营行为,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及时清理残留垃圾、清运冲洗废水,提升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严防异味扰民现象发生。

下一步,我市责成高峪镇政府加强对活禽宰杀场所的巡查监管,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提高店铺卫生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18-16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41118-16号“康驿镇东唐阳村,村委会施工,产生大量的噪音。前期省级督察进驻期间停工,现在又开始扰民”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施工工地实际为康驿镇东唐阳村村委会提升改造工程,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所10米。该工程于2024年10月26日东唐阳村村委会公开招标,汶上县尚品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建设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康驿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核实,济宁市于2024年11月10日8时11月12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汶上县尚品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相关要求落实停工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后,于11月15日组织人员恢复施工。

11月20日再次核查时,施工单位正在对定制钢结构进行组装,因结构件吊装、组装过程中有轻微碰撞产生的噪音会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三、处理整改情况

康驿镇政府现场责成汶上县尚品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规范作业行为,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段,禁止夜间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截至目前,汶上县尚品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已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减慢吊装及组装速度,控制并减少施工噪音产生。

下一步,我市责成康驿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巡查力度,规范施工作业行为,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防噪声等扰民问题发生。同时,做好周边村民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19-7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41119-7号“东湖佳苑北区6号楼3单元,换热站泵房安置在居民楼下,噪音、震动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汶上县东湖佳苑北区,系原汶上县汶上镇东关片区2012年回迁小区,共建有住宅楼10幢。2012年为解决东湖佳苑小区供暖,汶上县祥源热力有限公司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了换热站泵房,建设地点位于东湖佳苑北区6号楼西单元一楼下方2014年按照《汶上县供热专项规划》(2012-2030)要求,由山东华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热力”)对该小区实施供暖。同时,为降低换热站噪,将换热站设备更换较小的进口设备。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120,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上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自2018年起,华翔热力多次接到群众反映换热站噪音问题的投诉举报,前期已组织技术、运行、工程安装、设备厂家等开展了现场调查处理。该公司在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在泵房内部四面墙壁及房顶均加装了隔音板、隔音棉,增设了一道加厚隔音门,后续又进行了多次隔音密封处理。

2024年1120再次核查时,发现该换热站设备运行时有轻微噪音产生,对6号楼西单元一楼居民存在一定影响。2024年11月21日,华翔热力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换热站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其昼间、夜间噪声值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供暖季开始后,汶上县组织供热企业、“双网格员”和社区服务志愿者等工作人员深入开展“访民问暖、提温降诉”入户走访活动,发放了《集中供热宣传明白纸》,对供暖常识、惠民政策等进行了广泛宣传。针对群众反映的换热站噪音问题,汶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汶上街道办事处责成华翔热力进一步加强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换热站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切实保障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降低噪声扰民问题

下一步,我市责成汶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汶上街道办事处继续与开发建设单位做好对接,持续关注该问题处理进展,督促属地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21-7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41121-7号“中都街道办事处理想花园小区南门对过加工铝合金门窗店铺,噪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店铺,实际为济宁如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万隆国际商贸城北4号楼134-137号门面房,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楼约50米。该店铺主要从事铝合金批发、经营销售及断桥铝门窗装配安装业务,配备简易切割机1台,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该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1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中都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商铺正在经营,铝合金材料切割作业时有噪音产生,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12月2日,中都街道办事处向济宁如源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切割作业时尽量避开居民正常休息时段,及时关闭商铺门窗,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一步,我市责成中都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业主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21-13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41121-13号“金庄镇甲谷山村,村东马头山非法开采山石,放炮震动导致房屋震裂,噪音、粉尘污染严重,打了深井盗采地下水,导致附近的鱼塘受损”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采石点位,实际为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头山矿,系马头山建筑石料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位于金庄镇夹谷山村东侧,矿区面积0.4433平方公里。

2018年,为修复马头山破损山体,经市非煤矿山开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对马头山石料进行开采。2018年5月,原泗水县国土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2018年7月,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挂牌竞价取得矿山开采权;2019年4月4日取得采矿许可证,2022年3月29日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济宁市露天非煤矿山开采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在开采过程中配备了雾炮、洒水车等设备,采取喷淋、道路洒水、物料覆盖等措施抑尘降尘。生产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降低噪声。

信访件中提到的鱼塘,系夹谷山村村民朱某荣承包鱼塘,位于金庄镇夹谷山村东侧,马头山矿区西南侧,距离矿区300米,租期30年。信访人反映的“房屋”实际为其承包鱼塘的看护房,房屋为砖混结构,已建设18年。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2月1日,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泗水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金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矿区正在挖掘施工,未进行爆破作业,雾炮车等降尘设施正常开启使用。经查看施工现场监控录像及工作记录,未发现夜间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开采作业现象。2024年8月30日和11月6日,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委托济宁捷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废气、噪声数值均符合国家排放限值要求。但在石料开采过程中,爆破、机械施工及车辆运输等会产生扬尘和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马头山建筑石料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采矿许可及环评文件齐全,未发现非法开采山石现象。爆破作业由山东运河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实施,采用中深孔毫秒延迟爆破工艺,每次爆破炸药控制在5吨以下,实行分段松动爆破,符合国家标准。经实地走访,未发现附近房屋因爆破震动造成的开裂现象;夹谷山村东北侧有两口水井,分别距离朱某荣承包鱼塘约60米和150米,由夹谷山村村委管理,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现场未发现打深井盗采地下水问题。现场调查时,有村民正在使用水井进行农田灌溉。经查,朱某荣承包鱼塘内的水主要来源于夏季汛期雨水和地表水汇集,井水灌溉农田对鱼塘并无直接影响,且朱某荣鱼塘内目前水位较低,鱼塘无受损迹象。经询问村委会,该鱼塘近五年未投放鱼苗养殖。

三、处理整改情况

调查组要求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雾炮喷淋、物料覆盖道路洒水、车辆清洗等防尘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和中午休息时段施工,通过减少爆破炸药剂量、降低爆破振动强度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下一步,我市责成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泗水县水务局、金庄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采矿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开采行为,严防噪声、粉尘扰民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22-10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41122-10号“梁山街道流畅河社区南沟渠内有大量刺鼻污水无人治理”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河道实际为梁山县九支渠,安民山路起、梁济运河止,主要功能为汛期排涝防洪,总长约1.2公里,涉及流畅河社区段长约500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1月23日,梁山县水务局、梁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九支渠流畅河社区段受前期降雨影响,渠内存有雨水,因沟渠内水体长期不流动,自净能力差,造成沟渠水体变质产生异味。调查组沿九支渠进行了详细排查,沟渠周边无工业企业,流畅河社区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有向九支渠内排放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的情况。

三、处理整改情况

梁山县水务局、梁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利用吸污车对九支渠内积水进行抽吸清理,运至附近污水处理站点集中处理。截至目前,积水已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我市责成梁山县水务局、梁山街道办事处加大河道日常巡查力度和监测频次,健全河道保护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及时消除生态环境隐患。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D20241125-4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D20241125-4号“韩岗镇新时代花园小区3号楼东侧堆放大量的垃圾,气味刺鼻,污染环境”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新时代花园小区系梁山县韩岗镇崔庄村拆迁安置小区。2024年10月,该小区陆续交付,目前尚未配套物业公司,暂由崔庄村村委会代管。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1月30日,韩岗镇政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小区交付以来,部分业主开始进行房屋装修,个别业主未在村委会指定的装修垃圾暂存池存放垃圾,而是将装修垃圾堆存于小区3号楼东侧。经现场排查,该区域无明显刺鼻气味,小区周边其他点位未发现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韩岗镇政府责成崔庄村委会立即对新时代花园小区3号楼东侧堆存垃圾进行清理,同时依据便民原则,合理调整垃圾临时储存池位置,做好规范化覆盖,池满后统一清运、处置。截至目前,3号楼东侧堆存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我市责成韩岗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崔庄村村委会加强小区管理,引导群众规范倾倒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共同维护好小区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