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5266247/2025-00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承诺18
成文日期 2025-01-0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18】2024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工作台账(截至12月底)

发布日期:2025-01-05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承诺事项编号

任务目标

主办单位

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举措和落实

18

全面落实“双碳”战略,全面推进绿色低碳三年行动,实施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国省控断面、入湖河流和南水北调干线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加强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完成矿山修复、采煤塌陷地治理等生态工程。高标准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乡水务局

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

1. 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督促新上两高项目落实碳排放减量替代,强化关停两高项目碳指标收储,对指标收储调剂情况实施定期调度和动态管理
2.深入贯彻国家、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征求发改、工信等21个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印发实施《济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字〔2024〕47 号)
3.制定《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4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截至2024年底,完成46项重点任务年度任务。预计,2024年全市28个国省控断面34条入湖河流、南水北调干线水质优良比例全部达到100.0%,;
4.四季度,圆满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把关不严不实、违规分配大汶河取水指标完成销号公示,申请销号备案。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备案8项,第二轮省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备案22项。

1.起草《济宁市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管理办法》,按照省相关文件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依据相关规定,审批新改扩建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

2.已印发实施《济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字〔2024〕47 号);
3.扎实推进完成《济宁市南四湖域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开展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各类水环境问题2977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4.坚持“一线工作法”,常态化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夯实整改成效。四季度,重点对原泗水造纸厂填埋工业固废问题、兖州大安镇填埋生活垃圾问题、焦化行业产能整合问题进行督导调度、现场核查,持续推动反馈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