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继续执行〈济宁大安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意见反馈
为了保障济宁大安机场安全运行,确保济宁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于2025年9月18日一2025年10月19日对《关于继续执行〈济宁大安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通过网络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特此反馈。
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