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5-10-23 信息来源:济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市国动办

人防管理科

指挥通信科

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的处罚;

对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

对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处罚;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对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处罚;

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人防设施或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在距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的处罚;

对在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口部预留建筑物倒塌半径防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物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对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人防工程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处罚;

对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报监项目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向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发包工程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工程验收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未向人防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对有关单位违反资质管理规定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对协助他人或单位冒名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对承包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人防工程有关行为的处罚;

有关单位违反人防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按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配件、设备等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监理单位监理欺诈行为的处罚;

对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回避原则行为的处罚;

对在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设置障碍、堆放物品,妨碍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