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策性文件《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的政策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破除无效制度约束,确保有效制度供给,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济社字〔2025〕1号),自2025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评估过程。2025年12月15日,济宁市供销社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征询参与单位意见建议。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形成后评估报告,形成保留建议。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文件为市供销社起草,市供销社发展规划科及单位聘任专属律师对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确定该文件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洁,制定的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合法,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精神相冲突,符合当前我市供销社系统发展实际,且制定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均具有合法性。经审查,《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合法规范。
2.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2月10日-2月11日,针对《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济宁市供销社书面征求了11个县市区供销社的意见建议,均书面反馈无意见。
通过网络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月10日,在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月1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3.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2025年2月20日,市供销社印发了《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济社字〔2025〕1号),为落实好文件精神,市供销社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抓好贯彻落实,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新建为农服务中心4处,累计达到105处,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达920余万亩次。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济宁市深化“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培育第三批“济时雨”品牌服务主体80家,累计培育304家,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二是农村流通体系不断健全。2025年新增县级农资经营企业1家,新建改造农资集配中心3处,累计农资应急保供设施网点达到90个,4家企业入选“2025年全省供销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年储备供应农资20万吨,农资应急保供设施网点达到85个。累计建成县域供销综合集配中心11个、乡镇服务站118个、村级服务社811个,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初一公里”和日用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加快完善“1+1+N+M”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济宁市、金乡县纳入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市县名单。三是社有企业培育壮大。在总社(惠州)绿色农产品基地设立全省供销系统第一家供应链公司济供农产品供应链(惠州)有限公司,建成200平米山东(济宁)特色农产品展示馆,开展线上线下运营,推动金乡大蒜、微山湖大闸蟹等济宁名特优新农产品“入湾出海”,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四是基层组织基础持续夯实。2025年,创建总社“千县千社”4家,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8家,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举办全市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暨“三秋”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班,累计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民致富带头人、社员等3万余人次,为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五是金融服务创新突破。争取金融授信贷款3600万元,解决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争取总社合作发展基金50万元、省社合作发展基金110万元,支持基层社实现社有资产改造盘活,有效提升了为农服务实力。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建议《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继续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五、评估人员签名和评估单位盖章
正文:济社字〔2025〕1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起草说明:关于对《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的起草说明
意见征集:关于对《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反馈:关于对《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文件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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