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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病历

发布日期:2025-12-10 09:02 信息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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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病历

复印流程

病历复印工作流程

一、接待复印者,请复印者出示病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等身份证明及住院费用结算单据。

二、审核复印者出示的病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等身份证明并复印保留。

三、询问病人复印病历的目的。

四、根据出院记录显示的住院号查找病历。

五、对于无住院号的复印者,工作人员应利用病案管理系统帮助查找住院号。

六、查找到出院病历后根据病人复印目的不同复印不同的内容,并将复印的内容填入复印登记本。

七、给复印者开具缴费单,嘱其到门诊收费处缴纳复印费,每张0.5元。

八、病历复印完毕后核对是否有复印不清楚的地方,如果有重新复印。

九、对复印件检查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及骑缝加盖“泗水县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章”。出院病历原件右上角加盖“已复印”章。

十、接收复印者的缴费单据,将病历复印件交与复印者。

复印地点

科教楼三楼病案室

收费说明

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张(含A4、B5纸)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