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台账

发布日期:2025-12-15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台账

序号

工作事项

完成情况

困难问题

进展状态

牵头单位

38

优化调整房地产支持政策,加大高品质住宅建设,推广房票安置”“房贷商转公等模式,加快优质地块规划出让,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415日,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济宁市中心城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预测。

2)持续加大经营性用地推介力度,加快优质地块规划出让,合理引导市场预期。514日,赴青岛市参加全省优质地块对接会,向参会的数十家国内知名房企推介我市优质地块20宗、面积1639亩。627日,在鱼台县举行的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对全市81宗、6467亩优质地块进行宣传推介。

310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东波组织召开全市房地产用地出让“一对一”推进会议,安排抓紧抓实财政运行、土地出让工作。925日、1011日,宫晓芳副市长督导调度全市土地出让及重点地块出让进展情况。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下步拟出让面积较大的重点县市区指导帮扶,逐地块从转用征收、拆迁补偿、基础设施配套、土壤污染调查、储备出让等方面进行全流程梳理分析,指导推进土地出让工作截至1211日,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6447亩、183.65亿元,其中,房地产用地7103亩、143.37亿元。中心城区(除兖州区)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687亩、51.04亿元,其中,房地产用地1499亩、38.96亿元。

已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9

深化用地分级分类保障,实行工业项目优先、工业园区优先、拿地即动工优先,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1.5万亩以上。

1)“标准地”出让方面: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对于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工业项目用地报批时,要求附带“标准地”协议并进行严格审查。截至1211日,全市共201宗、8076亩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

2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方面:71日,组织召开全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加快推进闲置存量土地处置工作。710月,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县市区开展多轮次一对一指导帮扶工作,逐宗地块研究处置方案。截至1215日,全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2609亩,处置闲置及超期未开工一年内土地1万余亩,盘活低效用地1857亩。

已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4

推动市域融合发展。建立完善都市区一体化推进保障机制,制定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要素供给、建设标准五个一体化实施方案。

1)已完成《济宁都市区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战略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对接市都市区建设指挥部,了解全市重点项目需求,结合都市区重点发展空间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持续做好规划服务保障及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2)在都市区规划研究基础上,围绕加快都市区规划建设实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开展研究并形成工作建议。34日,在全市城市规划专题工作会议上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6月中旬,围绕都市区发展基础、目标定位、空间格局、绿色产业体系等方面,向分管市领导进行系统汇报。已形成《关于实施济宁都市区战略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宁都市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

已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90

扛稳扛牢粮食安全重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全链条减损行动,推动高标准农田基本实现全覆盖,粮食产量稳定在100亿斤以上。

1)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管。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明确各级执法巡查职责、区域、具体措施。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四到位”。

2)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625日,组织开展第3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讲耕地保护政策,营造耕地保护良好氛围。10月,制作《沃土守护的“济宁答卷”—以硬核担当筑牢粮仓根基》微视频,获省自然资源厅“严守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微视频大赛二等奖。

3)全面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持全省第一方阵。626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5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我市获8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截至1215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初步数据分析预判,耕地保有量方面,全市2025年度现状耕地面积预计800万亩以上,超额完成749.25万亩耕地保有量任务;永久基本农田方面,全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面积预计653万亩以上,完成650.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已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99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

142日,印发《关于转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汇交成果抽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的通知》,指导县市区、乡镇加强规划成果审查,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效。

2)对全市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需求进行摸底,对有规划编制需求村庄提前介入,从村庄类型、特色示范类称号、上位规划定位以及村庄规划编制目的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指导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方式。2025,全市15个村庄规划完成审查备案并纳入省级“一张图”系统管理,61个村庄规划完成编制。

已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124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一体推进矿山和湿地修复、塌陷地治理,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中央示范工程和省级重大项目验收,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以上。

1矿山修复方面:全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1+1+1”和“3+2责任包保机制,充分利用卫片遥感监测等手段,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加快推进全市矿山修复工作。截至12,中央示范工程1.52万亩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26处子项目均已完成治理验收工作。省级重大项目中,泗水县圣水峪项目、邹城市峄山凫山项目均已完成治理验收工作。

2湿地修复方面:结合我市实际,完成《济宁市湿地保护条例》编制工作1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济宁市湿地保护条例》自202631日起施行。同时,高标准完成济宁市黄河下游湿地(山东段)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对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入湖主要河流开展湿地保护恢复。2025年度全市完成湿地修复11454

3塌陷地治理方面:坚持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和建设利用“四位一体”治理模式,每周赴县市区开展实地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全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2025度,全市36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治理稳沉塌陷地2.04万亩。

4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持续高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底数58家,已入库56家,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6.5%100%83.3%,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已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125

加强湿地监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水土流失9万亩、采煤塌陷地1.5万亩。

1)湿地修复方面:同上一条

2)塌陷地治理方面:同上一条。

3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借助“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节点,采取多样化宣传方式,向全社会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良好氛围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2025清风行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贩卖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专项整治行动”“网盾行动2025等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购买、出售、利用、寄递野生动植物行为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提升救护工作质量,督促科学规范开展救护组织各县市区持续开展野生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对重点疫源鸟类分布区域进行重点监控,扩大监测范围,加密监测频率巡查密度,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疫情。

已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6

深入推进林长制,巩固提升荒山绿化三年行动造林成果,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1)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13日,在鱼台县成功举办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党政领导及干部职工等6000余人在14个县市区活动现场开展义务植树。同时,创新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5年在全民义务植树网上线栽植树苗、抚育管护、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各类公众开放类活动225个,发放义务植树荣誉证书5736个。

2)全面推进林长制管理创新。512日,印发《济宁市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济宁市林长制工作管理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林业保护发展目标,逐项细化明确林长任务清单。进一步深化林长履职方式创新,常态化组织林长巡林,助推解决林业病虫害防治等难点问题推动林长制工作三年行动全面收官。

3巩固提升荒山绿化三年行动造林成果争取2025年度省级造林奖补资金1752万,数额居全省第1。进一步挖掘水系、道网等绿化空间,科学实施国土绿化行动2025年度,全市完成造林4341亩。同时,严格落实《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常态化开展荒山绿化日常巡护,做好浇水、抚育等日常管护和造林补植,持续提升荒山绿化造林成果。

已办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