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八中学安全巡查和报告制度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1.值勤领导及教师、安保人员要按时到岗,禁止学生随意进出校门,严禁师生在校园内骑、遛自行车、电瓶车等,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不安全行为及时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
2.上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学生会值勤学生进行疏导管理等工作。
3.当日值班领导和值勤教师负责学生和教学活动的巡查,并做好记录。
4.对校舍及操场设备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发现不安全问题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他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对于学校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5.值勤结束后由带班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有关交接工作。
6.值班领导、值勤教师承担因失职、渎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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