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0044333481/2025-00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5-02-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印发《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社字〔2025〕1号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供销社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业:
经市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供销社“五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1421”总体工作思路,即围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推农业强市建设”一条主线,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项重点,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社有企业发展”两个支撑,守牢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一排底线,不断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走在前,勇争先,为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供销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赋予供销合作社的新的时代使命和战略定位,时刻对标对表,铆足实干劲头,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供销合作社擘画的发展蓝图转化为全市供销社系统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供销社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主题、干部培训第一主课,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理论素养、工作能力。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机制,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社和市供销社党组部署要求,细化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人力资源科、机关党委,各科室)
二、持续推动土地托管提质增效
2.深化“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省、市、县、乡协同联动,大力培育供销社有掌控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广泛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为农服务中心新建和规范提升,重点补强粮食烘干仓储等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功能,为开展覆盖农业生产全程的社会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做好“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品牌示范组织培育,拓展“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2025年,全市供销系统新增为农服务中心4处,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900万亩次。(合作指导科)
3.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持续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社”服务模式,为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储、销等系列化服务,助力农民和村集体增收。高质量实施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发挥村集体居间服务作用组织集中土地、供销社实施的全程托管服务。(合作指导科)
4.健全适度规模化经营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做好农技推广培训,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技术、装备支撑。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支持系统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建设。持续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灵活运用政策性基本险加商业性补充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有效规避规模化经营服务风险。(合作指导科、合作金融科)
三、持续推动流通服务网络提升完善
5.夯实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地位。积极融入全省“5+5+N”农资网络布局,大力争取国家级、省级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系统各层级联合合作,推动农资仓配和应急保供体系建设。持续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全力保障系统农资绿色稳定安全供给。2025年,新增县级农资经营企业1家,新建改造农资集配中心3处,农资应急保供设施网点达到90个,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5万吨。(现代流通科)
6.推进农村商贸流通繁荣发展。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引导系统流通骨干企业下沉网络,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深入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质行动,优化流通设施布局,持续提升“一网多能、综合赋能”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就近消费、便利消费。加强区域资源整合,争取县域供销综合集配中心纳入省级计划,深入参与全省生活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现代流通科)
7.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发挥供销社沟通城乡、联结产销优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供销集市”产销对接活动,提升系统多元化消费场景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电商、直播带货、集采直供、即时配送等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系统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供应链、服务链水平。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助销,完成“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任务。(现代流通科)
8.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济宁市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省重点城市步伐,完善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县域分拣中心为支撑、乡镇中转站为节点、村回收网点为前端的“1+1+N+M”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深入实施全国总社“815”工程,培育壮大区域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构建便捷高效的数字化回收网络。积极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重点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及废旧家电家具、农用车辆、农机具等物品回收,提升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2025年,再生资源社会合作网点突破40个。(现代流通科)
四、做强做优社有企业
9.大力培育社有龙头企业。聚焦提升为农服务支撑能力,加强各层级社联合合作,培育壮大有掌控力的社有企业,强力推动山东儒家圣地供销集团做大做强,支持山东圣地农服公司建设完成济宁登丰里为农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支持省农服济宁公司积极参与省供销社农资集采仓配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全市农资配送三级网络。坚持分类指导,大力发展县域龙头企业,对社有企业基础较好的县级社,推动现有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对社有企业实力弱、无业务的县级社,通过业务联合、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快业务发展、提升综合实力。(资本运营科、合作指导科、现代流通科、财务会计科)
10.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社企分开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理顺社企关系,推动社有企业提质增效。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具备条件的社有企业积极稳妥发展新业务。扎实开展“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推动进入破产程序的社有企业重整或出清,全力化解遗留问题。持续深化社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优化经营业绩考核,探索实行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不断增强社有企业内生动力和经营活力。(资本运营科、人力资源科、财务会计科)
11.持续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充分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用,优化“一委四中心”运行机制,完善社有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监管提示函”等制度,加强社有资产常态化监管。巩固提升社有资产清查和合同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抓好合同规范管理,推动社有资产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强化审计监管,落实出资人审计监督责任,着重加强财务、投融资、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监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正向引导作用。(资本运营科、财务会计科)
五、加快基层组织振兴
12.大力实施“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以项目引领撬动社会资本加入,强化联合合作,开发盘活社有资产,恢复重建空白基层组织网络,改造提升薄弱基层供销社,全面提高基层供销社发展质量和服务能力,逐步把基层供销社建设成为乡镇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2025年,新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6家、培育省级示范基层供销社3家。(合作指导科)
13.持续推动“县基一体化”发展。推动县级供销社加强对基层供销社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等统一管理,实行资产管理、网络运营、项目建设、人员调配等一体化发展,增强县域资源统筹运营能力。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基层供销社创新体制机制,在控股控权的基础上,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与农民的组织联结和经济联结。(合作指导科)
六、创新合作金融服务
14.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深化与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机构及鲁农担等担保机构联合合作,围绕“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及系统多样化融资需求,探索制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推动“供销农资贷”“粮食规模种植贷”等信贷产品落地,构建安全稳健、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新格局。(合作金融科)
15.做实用好合作发展基金。加强合作发展基金规范管理,推进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收取工作,指导县级社合作发展基金规范运营,积极支持基层组织和为农服务项目建设。加强上下统筹,建立合作发展基金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提升基层社改造和为农服务水平。(合作金融科、合作指导科)
16.强化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加强系统各类经营主体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线索。重点加强对退出信用互助试点农民合作社的监管,严防系统非试点合作社继续开展互助业务行为。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升广大群众非法集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合作金融科)
七、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17.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实施“旗帜引领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实施“凝心铸魂工程”,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培树“四好”党员,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保密、网络安全和舆情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各科室)
18.努力锻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坚定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鲜明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实践锻炼和基层历练,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所属社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供销特色人才机制,建设高层次专业化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程”,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人力资源科、合作指导科)
19.着力强化政策保障。全力推动市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在全市系统组织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政策支持,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深化“供银担”合作,积极争取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创新开发、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发展规划科、财务会计科、合作金融科,各科室)
20.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加大信访问题处置力度,持续守牢信访维稳底线。(安全管理科、办公室,各科室)
21.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好监督,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大力倡树“快、稳、严、准、细、实”作风,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着力建设“政治清明、干事清廉、干部清正、风气清朗”的清廉机关,为推动全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机关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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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