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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普育回民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5-02-20 15:57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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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沙军

副组长:辛金林 代敏 徐伟 孟凡奎

成  员: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包级主任、教研组长

(一)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长:辛金林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组长:孟凡奎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善后处理组 

组长:代敏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4、通讯联络组 

组长:徐伟

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维护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