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 |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修复政策的问答

发布日期:2025-03-14 16:4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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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修复所依据的政策法规是什么?

答:《山东省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南》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第二问:如何进行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修复?

答: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对于一般失信行为,信用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后,可在“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提交修复申请,由市级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审查受理。修复流程参考“信用中国”信用修复模块(https://credit.shandong.gov.cn/snipet/1063.html)。

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年后,可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提前移出申请,进行信用修复。修复流程参考《山东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