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 | 关于不动产“带押过户”政策的问答

发布日期:2025-03-14 17:03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第一问:什么是不动产“带押过户”?

答:“带押过户”是指不动产交易中,卖方不动产存在抵押权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将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同时通过各方约定对原抵押权进行转移、变更的一项便民利企政策。


第二问:不动产“带押过户”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模式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9号)。(三)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行房屋带押过户与抵押人变更登记业务的通知》(济自资规发〔2022〕42号)。(四)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拓展房屋带押过户登记模式的通知》。


第三问:济宁市不动产“带押过户”怎么办理?

答:(一)同抵押权人“带押过户”。买卖双方、抵押权人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抵押权变更协议,三方提交同抵押权人“带押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带抵押转让三方协议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及抵押权变更登记(含抵押人、抵押期限、抵押金额等变更)。(二)不同抵押权人“带押过户”。卖方贷款银行与买方贷款银行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买方贷款银行与买卖双方签订抵押权变更协议,四方提交不同抵押权人“带押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带抵押转让四方协议共同申请抵押权转移、不动产转移及抵押权变更登记(含抵押人、抵押期限、抵押金额等变更)。


第四问:济宁市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答: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查询:(一)济宁市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金融机构名录(第一批):https://mp.weixin.qq.com/s/BOmW6LJK4zitcy6maC06mw。(二)济宁市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金融机构名录(第二批):https://mp.weixin.qq.com/s/JdiWKPvl6ldoajLm0IkO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