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细化措施,强化协作,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深化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改革、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一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关键一年。为实现全市“一个万亿、五个倍增”宏伟目标提供持续安全稳定环境,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市应急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扛牢“走在前、勇争先”使命担当,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主线、应急救援提质强能工作主题,全力提升风险管控、本质安全“两项水平”,全面强化责任落实、管理服务、抢险救援“三种能力”,重点实施责任强链、治本攻坚、风险强基、应急提能“四大行动”,努力以改革创新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决为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总的任务目标是,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自然灾害损失明显减少。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1. 纵深推进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用足用好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及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快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三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制定“八大行动”年度行动计划,定期分析研判,逐条逐项推进落实。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落地,督促指导部门和企业学标准用标准、会排查会整改。实施应急管理数智化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选树一批标杆企业和单位。推广工伤数据分析,推动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手段向事前预防转型,减少工伤事故,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新闻宣传科、科技和信息化科等分工负责)

2.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主动排查、主动报告重大隐患并采取措施的企业免予处罚,对不查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闭环整改等机制措施,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分工负责)

3. 持续抓好外包施工作业专项整治。重点抓高危企业、高风险作业的外包施工安全管理,严格风险交底、施工报告、进场审核、现场管理、危险作业审批等全过程管控。分行业分领域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配合)

4. 持续推进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强化预防高处坠落工作措施落实的通知》要求,强化调度通报和事故调查挂牌督办,督促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组织开展好辖区、领域内预防高处坠落工作,适时通报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分工负责,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配合)

5. 持续抓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把各类有限空间全部纳入规范管理。督促各行业领域逐企业、逐工地、逐场所排查更新有限空间底数,逐一辨识安全风险,落实管控责任。严格警示标识、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全程管控,狠抓警示教育、专项培训、应急演练、设施配备等关键措施,有效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操作规程,严防违规作业引发事故,严防盲目施救扩大伤亡。(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配合)

6. 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继续深入摸排,新摸排的焊机实施电气焊智能化改造,确保一人一证一焊机,杜绝无证人员开机操作。充分利用电气焊智能化监管平台,发挥预警功能作用,及时推送预警信息,衔接监管、执法,查处电气焊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火灾防治管理科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配合)

7. 切实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防溺水工作。在取暖季到来之前,对全市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安全生产督导、暗访,对各县(市、区)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排查风险隐患、通报发现问题;定期调度报送全市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情况。配合市教育局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派员参与防溺水专项督导活动。(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牵头;新闻宣传科配合)

二、持续抓好直管领域安全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8. 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力实施企业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好许可、监管、执法协同联动机制,突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9. 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开展一轮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完成2025年度老旧装置和储罐“一装置一策”“一罐一策”排查、评估、淘汰、退出、改造。严查严打非法违法“小化工”,压实县、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强化场所、原料、用电管控,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有效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10. 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配合做好“年初评分、年底复核”省级评估,确保全市7家化工园区保持D级等级。组织7家化工园区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涵盖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园区企业安全生产互助机制。积极推进嘉祥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11.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全面完成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基础上,推动完成其他13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推进涉及氯化、氟化、过氧化、重氮化、硝化工艺装置的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省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快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12. 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开展全市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强化危化品监管人员能力作风建设,及时组织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到重点企业跟班学习。持续配合做好部省两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13.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对标改造提升和专家指导服务;持续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防控和联合检查;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14. 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在全市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各开展一次市级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市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

(二)工矿行业

15. 推进工矿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严格分类分级安全监管,持续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组织全市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应急部专题安全培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根据国家矿山安监局安排,统筹采取视频直播授课、专题研讨交流、网络自学等方式,实现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

16. 开展工矿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涉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加强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2家非煤地下矿山的安全监管,强化包保责任落实,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专项审查和安全诊断帮扶。严抓工贸行业重点环节专项治理,强化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以及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有限空间等事故预防。(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

17.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体系统筹建设。抓好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严把标准化评审质量关,严格过程监督和日常管理。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分类分级监管等重要内容,调动企业创建积极性。在中小企业推广应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方法,强化企业自主管理。在小微企业推动落实“知风险、能管控,查隐患、要闭环,培考练、会应急”要求,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

18. 推进工矿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非煤矿山“四化”建设工作,充分应用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加强高风险作业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

19. 组织开展工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在全市工矿行业各开展一次市级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市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安全生产基础科牵头)

三、紧抓安全监管质效提升

20. 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完成2025年度省对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对接、任务分解、调度推进、数据测算等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根据省贯彻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我市考核巡查相关工作办法。统筹做好国家、省安全生产督导、巡查、考核等活动的迎查工作。(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21. 严抓责任落实。突出抓终端、抓末梢、抓基层、抓基础、抓岗位、抓职责,压紧压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考评述职、执法检查、督导暗访等手段,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风险辨识管控、危险作业审批监管、外包作业管理、重点环节管控、事故隐患排查、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置与报告等10个方面的法定职责,重点纠治企业主体责任虚化、外化和虚假落实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推进转变安全培训方式,探索实践监管执法“逢查必考”制度。(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等分工负责)

22. 强化综合监管。严格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工作,督促属地和部门责任落实,协同加强企业安全监管。提高督导检查现场感、穿透力,规范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研判分析行业性、阶段性风险因素,加强事故险情和问题隐患规律性分析,针对风险高、问题多的行业领域实施精准管治。抓好“分类监管、安全晨会、警示教育、安全诊断、有奖举报、事故隐患内部报告”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办公室、新闻宣传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统筹抓好重点时段督导。在春节、两会、五一、抗战胜利80周年活动、国庆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督导暗访活动。编辑印发督导专报,切实督促督导发现问题闭环整改,有效保障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24. 高质量开展许可服务工作。严把安全审批入口,严格规范许可程序,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加强许可、监管、执法协调联动,严肃纠正许可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政务服务,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提升许可队伍能力素质,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许可业务培训、档案评查活动。(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25.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坚持服务执法并重,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明确“减频次、提质效、强服务、保安全”思路,确保监管执法不越位、不缺位。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高危作业四项整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综合运用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专业执法、精准检查;坚持四个“抓一批”,持续开展穿透式执法,坚决杜绝“宽松软虚”。实行“许可监管执法联动、市县联合检查”模式,开展联合监管执法。积极推动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危化品、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深井铸造、山东好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化工园区智慧化监管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实时监测、联动处置。加大“互联网+执法”执法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常态化开展“在线监管、随机抽查、网上巡查和无人机空中巡检”。强化执法帮扶,分片区对县市区开展执法联系帮扶指导。持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四个一+N”工程及企业实训培训、执法技能竞赛、案卷评查、执法观摩、外出调研等活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应急指挥中心、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配合)

26. 严格事故调查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四位一体”事故调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落实监督责任追究及整改防范措施,确保事故按时处结率、警示教育覆盖率达到100%。指导县(市、区)局做好一般事故调查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将事故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强化统计分析,按时形成统计月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牵头)

27. 深化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在主流媒体发声的力度,报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全市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筹划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积极与市政府新闻办对接,组织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应急管理工作成果举措;注重塑造形象、选树典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认识应急、理解应急、支持应急、崇尚应急的良好氛围。(新闻宣传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28. 深化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进一步做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推动安全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培训能力,突出对安全培训教师、特种作业实操培训的管理。深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治理,强化县(市、区)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抽查、联合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加强考试机制建设,严格执行考试责任追溯、动态评估、疑义复核等制度。实行线上与线下监控相结合,发挥视频巡考作用,严抓考风考纪。优化理论实操“一天考”、实操考试科目整合,着力解决考生“多头跑、重复跑、考证慢”的问题。改进考试监管和服务方式,严格落实考试点主体责任,督促考试点优化提升。加强监考员、考评员、考务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提高业务能力。做好考试情况统计,定期调度通报考试情况。(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牵头;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配合)

29. 实施应急管理专家评价工作。贯彻落实《济宁市应急管理专家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实施日常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做好应急专家日常考评监督工作,完成专家年度综合评价,提升应急专家库管理水平。(科技和信息化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30. 强化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用好市场机制,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作用,进一步探索实践有效措施办法,提升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深度和能力。(规划财务科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配合)

31. 拓展技术服务工作。加大企业技术需求服务力度,着力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等层面的需求。收集全国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经验、新做法,编印《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参考》,向全市应急系统印发。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推送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案例分析。(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四、统筹推进防灾减灾工作

32. 统筹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对工作。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组织重点部门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综合分析各灾种灾害趋势,印发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报告。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采取灾害风险预警提示等方式,提醒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妥善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强化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完善工作台账,推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及时防范化解风险。以“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为契机,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好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工作。(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牵头;新闻宣传科、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配合)

33. 扎实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利用抗震设防信息定期动态报送机制,全面指导并搜集2024年度各行业领域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信息,统一汇入全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检查,推动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指导各县市区妥善做好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适时对县市区地震应急工作开展检查。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意识,检验提升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牵头)

34. 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督促落实行业部门、属地政府、镇街、村居四级防灭火责任;在农历十月一、春节、元宵节、两会和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加强风险研判、组织督导检查,强化值班值守。组织开展市森林火灾综合应急演练,指导森林防火重点县开展森林火灾综合应急演练。加强森林防灭火装备建设;督促指导县市区、镇街、林场配齐防灭火装备。完善《济宁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镇街、林场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扑救大火的要求修订完善“一山一案”。(火灾防治管理科牵头;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科、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配合)

35. 切实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做好物资装备调用管理工作,建立市县两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台账,加强省级、市级物资装备维护保养,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扎实做好抢险队伍调用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台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抢险队伍拉得动、顶得上、打得赢。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沟通。紧盯重要天气过程、防汛关键部位,及时会商研判,做好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工作,确保抢险救援科学高效。及时了解资金政策动态和申报要求,积极争取在中央自然灾害资金上有新突破。(防汛抗旱科牵头;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新闻宣传科、科技和信息化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规划财务科配合)

五、着力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体系建设

36. 抓紧抓实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省市县三级视频调度平台使用和重点化工企业、非煤矿山、林场等系统的线上监控,切实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值守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修订事故信息报告模板,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严格落实省政府安委办、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定报告责任,深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将把值班业务培训作为常态工作落实。抓牢制度落实工作,坚持落实“日交班、周汇总、月总结”制度,用规章规范值班工作。每月组织开展值班业务岗位练兵。探索联动机制建设,突出联动应急机制作用地位,全力推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探索与公安、住建、水务、消防、卫健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牵头)

37. 扎实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市县级应急预案2026年底前完成修订”目标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提前规划总体预案,适时启动新一轮应急预案制修订。加快基层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国务院《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济宁市基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宣传、培训和检查督导工作,推动乡镇(街道)、村居编制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基层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制订、报送演练计划。每月汇总县市区、部门、企业演练数据及资料,掌握全市应急演练基本情况。(应急指挥中心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等科室配合)

38. 强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工作,推动队伍深入融合,加深协同配合意识。组织开展督导调研活动,调研了解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能力和各县(市、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为下一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打好基础。强化应急救援站管理,督导检查值班值守、安全巡查等制度落实,真正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持续放大基层防灾国债项目提升作用,会同各县(市、区)抓好装备管理使用,切实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争取扩大国家级、省级队伍数量,继续保持省内领先位次,立足现有国家级、省级救援队伍,争取国家、省应急救援装备和资金配备。积极会同微山县推进南四湖区域航空和水上救援基地项目规划立项。(应急指挥中心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等科室配合)

39. 强化装备支持保障。开展无人机飞手培训,提升应急救援中的空中侦查与保障能力。常态化开展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训练工作,制定2025年应急通信装备训练计划,组织各县市区、镇街应急通信保障人员开展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训练,强化应急响应纪律意识。常态化开展应急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等训练工作,结合车(机)载通信装备配置情况设置训练科目,提升移动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通信实战保障能力。做好应急指挥部设备维护保养,每半年盘查视频会议设备资产,做好日常设备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持续优化视频调度操作手册,定期对值班人员、维保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科技和信息化科、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0. 推进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制定2026年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夯实救灾物资保障基础。完善救灾物资调拨机制,探索建立救灾物资保障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及灾害形势,做好市级救灾物资调拨工作。(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牵头)

41. 强化市应急物资装备综合仓库管理。通过借鉴先进仓库管理经验,优化管理制度和仓库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和物资调配效率。加快推进智能化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物资装备专属二维码信息系统,构建动态更新的物资数据库,实现物资信息的实时查询与全流程追溯,全面提升应急物资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牵头)

42. 强化灾情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报灾水平和能力,全面排查更新辖区内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信息,开展灾情报送模拟演练,指导县级开展县、乡、村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组织涉灾单位会商灾害情况,根据灾害情况做好灾情报送工作。(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牵头;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配合)

43. 全面做好救灾救助工作。更新核实全市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数量、名称、地址、性质、可安置人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组织受灾县(市、区)开展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摸底调查工作。(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牵头;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配合)

44. 持续做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相关工作。落实市政府2025年重要民生实事相关工作,更新市级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救助赔付工作,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在防灾减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城乡居民家庭防灾减灾保障能力。(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牵头;规划财务科配合)

六、着力加强应急基础保障工作

45. 抓好“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系统总结“十四五”成果,认真开展评估总结。组织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认真谋划应急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做好与省“十五五”应急管理规划的衔接,全力做好“十五五”应急领域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财务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46. 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新申领人员和到期换证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做好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事故调查报告、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普及宣传工作。(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47.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网络强国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强化互联网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新闻宣传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48. 做好保密和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一步健全保密组织体系,不断强化保密安全管理,持续开展保密教育和自查自纠。定期对局网站及自建业务系统进行安全维护,修补系统漏洞,开展等保测评及渗透测试。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及防护能力。做好24小时网络安全值班值守,随时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科技和信息化科、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49. 加快实施信息系统信创适配改造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党政机关深化AKTD工作行动计划,加快自建政务信息系统信创适配改造工作进度,确保2025年完成融合通信平台信创适配改造工作。(科技和信息化科牵头)

50. 持续做好综合服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做好文电运转、保密机要、会议管理、用印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后勤保障等系列综合服务工作。(办公室牵头)

51. 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之以恒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严守精文减会“硬杠杠”,坚决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基层减负”部署要求,严格规范督导检查、监管执法、专项整治等行为活动,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七、持续推动应急铁军建设提质增效

52.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活页建设专项部署。(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单位,各党支部配合)

53.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灯塔大课堂、学习强国等信息化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发力,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单位,各党支部配合)

54. 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机关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抓好“四强”党支部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激励党员奋发有为。开展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做好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机关党委牵头;各党支部配合)

55.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开展纪法教育等活动,推动形成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严格规范监督执纪,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单位,各党支部配合)

56.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和无私奉献的使命担当。强化新录用干部的实践锻炼,注重干部队伍梯次培养,统筹用好各年龄阶段干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双重管理”规定,落实好应急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考察规范要求,配合县(市、区)党委做好应急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调整配备工作。结合全国大练兵三年行动和《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专业能力教育培训框架》,制定《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系统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体系,持续增强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57. 强力推进“三争一引”工作。深入研究上级政策文件,按照应争尽争、应报尽报的原则,抢抓机遇,主动谋划,做好“三争”事项分析上报工作。主动收集招商信息,迅速行动,精准对接,做深做细做实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落地成功率。(规划财务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