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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3-24 09:02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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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课堂教学常规

(一)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需调课的要到教导处填写调课记录。

(二)上课应精心备课,认真撰写教案,无备课不准进入课堂上课(校本课程除外)。

(三)上课教师提前2分钟进入课堂,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检查班级学生课前准备情况。

(四)在课堂教学中,要严格课堂常规,认真组织教学,发挥老师的主导作用并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五)教态自然大方,教学语言清楚、逻辑性强,用普通话教学。

(六)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不擅自离开课堂,不看手机,不早退。

(七)康复课、运动保健课应自始至终按照教案组织教学活动,及时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整堂课所有学生必须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运动保健课除恶劣天气外,不得上内堂。不能提前下课。

(八)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提醒、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不得歧视、讽刺、挖苦、辱骂学生,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九)及时、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中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