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516/2025-0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2025年度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济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单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实际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以落实工程管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坚持依法治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坚决纠治各类安全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提升各类单建人防工程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单建人防工程连续实现全年“零事故”任务目标。
二、工作目标
以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结合国防动员工作实际,落实《山东省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落实《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DB37/T 40122020)标准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单建人防工程建设施工、开发利用、维护管理相关企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进行重点监管,积极采取刚性治理措施,持续跟踪问效,确保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市各类在建单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单建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直属工程。
(二)检查内容。包括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市、县国动部门“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单建人防工程责任单位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结合重点时段安全管理、冬春火灾集中防控、汛期安全生产等工作同步开展,采取综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暗访监督检查等不同形式,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各类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一)综合监督检查。市国动办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国动办、市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市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在各级“两会”、汛期、冬春季节等重点时段,以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开展综合监督检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国动办、市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市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在5至9月份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10至2026年3月份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国动办结合实际不定期开展在建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三)暗访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国动办、市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市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加强辖区范围内或业务范围内的单建人防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暗访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坚决抓好排查治理。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安全隐患“零容忍”,严格监督检查,督促工程责任单位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持续跟踪,紧盯不放,切实做到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充分发挥台账作用。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建立《济宁市单建人防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充分发挥台账抓手作用,历次监督检查发现风险隐患均应纳入台账闭环治理。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做到“综合检查有方案、专项检查有计划、暗访检查有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