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5266247/2025-007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13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巧利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第一条“注重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我市始终坚持多元共治,凝聚治理合力,全方位强化“无废城市”顶层设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等36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无废窗口等6个专班,全力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了《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形成了制度、技术、市场、监管、重点工程等五张任务清单,设置了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大方面共53项指标。先后编制了《济宁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等5部专项规划,有效指导全市各类固体废物找到处置出路,全面优化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三是构建市县联动格局。市生态环境局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密切将“无废城市”建设同危废规范化建设、黄河清废行动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督导调度,累计编印简报12期,刊登信息87篇。有关市直部门、专班也持续强化对县市区的技术指导帮扶,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将“无废城市”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针对第二条“用好财税政策,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的建议,我市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积极向中央、省现有渠道申请专项资金,统筹各层级各方面各领域固体废物治理资金,提高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全面保障建设需要。一是发挥绿色税制正向激励作用。持续加大对生态环保企业的扶持力度,以“个性化”“全流程”的精细服务,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二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24年向全市银行机构推送绿色低碳重点企业项目清单,组织对接活动15场、推介企业项目千余家次,授信额度30.89亿元,发放贷款1.94亿元,绿色贷款余额1035亿元。三是科学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有效投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布局。
针对第三条“强化科技支撑,突破产业发展瓶颈”的建议,济宁市把构建“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做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加强科技支撑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在工业领域。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绿色供应链建设等工作列入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济宁市2024年实施清洁生产企业116家,新增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4家。鼓励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重点支持煤矿尾矿及煤炭伴生物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研究。二是在农业领域。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和研发,加强科技集成示范,鼓励研发畜牧业清洁化生产、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三是在生活领域。推广应用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术,研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与再制造技术与装备。推进建筑垃圾精准管控,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建筑垃圾精准管控技术与示范”,提升建筑垃圾精准管控的水平。制定《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针对第四条“加强监管评价,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建议,一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进展成效自评。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继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自评估指标》《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方案》《“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试行)》《2024年度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建立完善评价流程,客观评价各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成效,我市按照评价指标逐条开展自评,在省对市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评估中获评“好”等次。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部门联防联控监管机制;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完善畜禽粪污污染监管制度。三是加强督导调度。督促有关责任部门紧盯目标任务,捋清工作思路,细化落实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定期汇报进展,有力推进工作落细落实,对建设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予以表扬和宣传,对落后工作及时提醒和督办,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全市“无废城市”建设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