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2397/2025-006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成文日期 2025-04-0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2025年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发布日期:2025-04-03 信息来源: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行政处罚相对人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处罚日期

处罚结果

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机关

主要事实

依据

备注

1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

金乡县迅途运输有限公司

370800202500003

2025/03/31

罚款壹万元整

济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3210245分,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凯(执法证号:15080017138)、张庆新(执法证号:15080017076)在济宁市宁安大道与任城大道十字路口向西300米处对张涛驾驶的鲁H861D8(黄色)、鲁H269J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张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检查中发现:该车为6轴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货物为风化料,从曲阜装货到嘉祥。鲁H861D8(黄色)所属公司为曲阜安速达运输有限公司,鲁H269J挂(黄色)所属公司为金乡县迅途运输有限公司,均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过称重检测,车货总重为187.08吨(超限超载移交公安部门另案处理)。经过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现场对挂车的外廓尺寸进行测量,鲁H269J挂(黄色)挂车长为13.35m、宽为2.55m,货箱高1.95m、鲁H269J挂(黄色)营运证车辆尺寸长13m,加长0.35m,货箱栏板高0.6m,加高了1.35m。经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该挂车在2024514日有一次擅自改装违法记录。金乡县迅途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及录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所属车辆再次被查处,以1万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5万元。拟给予10000元的行政处罚,即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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