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5266247/2025-007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0335号提案的答复《全面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城市绿化 美化水平》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144033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刘茂菊委员:
您提出的《全面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城市绿化 美化水平》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和美丽济宁建设,始终聚焦建设美丽济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针对第一条建议“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以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为主线,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实施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内的工业燃煤锅炉和热力公司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推动50%水泥熟料产能、60%焦化产能完成超低排放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帮扶,大力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争A创B”行动,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机制,强力推动扬尘、散煤燃烧、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大气面源污染治理,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优化预警启动条件,规范应对工作流程,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针对第一条建议“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中“深化水环境治理”。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立足打造美丽河湖的目标,系统谋划流域水污染防治。落实“一河一策一专班”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抓好面源污染治理,切实消除污染隐患。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畜禽粪污处置中心建设、人工湿地规划、河道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运维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全力推进联防联控,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与枣庄、菏泽等周边市沟通协调,共享环境信息,互通监测数据,定期组织开展联合行动,最大限度消除超标隐患。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科学划定、调整水源保护区。争创国家级美丽河湖示范试点城市,打造美丽河湖建设“济宁样板”。
针对第一条建议“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建设用地实现安全利用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相关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3月份,已完成2025年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更新公开,75家企业纳入名录管理,并确定27家企业完成新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下一步,严格督导企业高质量完成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实现风险早发现、早管控。二是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坚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程序,扎实开展评审前监督检查和评审后抽查复核工作,持续提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三是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监管。有开发计划的,加快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尽快实现地块安全利用;在城市开发规划边界外、暂不开发利用的,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第三条建议“强化政策保障与社会共治”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聚力“一个万亿、五个倍增”和“十个新突破”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系列措施,全力服务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全力服务制造强市“首位战略”,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统筹使用市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对省重点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从2025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正在开展的工程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切实保障省、市重大项目生态环境要素指标需求。二是强化环评服务。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实施分类帮包、跟踪服务,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和成本,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强化执法效能提升。扎实推进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对企业积极改正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免罚轻罚,同时,进一步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纠错复活”,帮助企业“应修尽修”,轻装前行。四是强化入企帮扶。健全完善重点行业企业包保联系制度,常态化推进、纵深化实施“入企纾困帮扶”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第三条建议“强化政策保障与社会共治”中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高位推动,构建环保宣传大格局,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运用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科普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化力量,逐渐加强与学校、社区、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通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环保课堂进学校等活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做好社会宣传。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争取纳入山东省志愿者服务项目库获得活动扶持资金。
针对第三条建议“强化政策保障与社会共治”中引导绿色技术创新。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保产业培育,生态环保产业是绿色经济中的重要力量,是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2025年,我们将立足部门职责和产业特点,加强指导帮扶,加快培育生态环保产业。一是抓好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国家、省已出台的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帮助环保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充分运用省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环保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参加全省环保技术交流、环保项目对接、政策培训等活动,积极推进环保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深度合作,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二是壮大产业链条。高质量推进梁山(韩岗)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和经开区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持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打造集项目投融资、装备制造、环境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生态环保产业园区。积极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在4家企业入选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基础上,力争更多企业入选。三是推动环保服务业创新发展。开展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指导帮扶重点行业企业争取中央、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积极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等领域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服务。
长期以来,市政协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关心关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提升。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面推进美丽济宁建设的关键一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会同相关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协的关心帮助下,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生产生活新方式,让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济宁建设迈上新台阶,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济宁新局面。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