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丨济宁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
随着人口流动加速和群众就医需求多元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已成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济宁市着力打通异地就医的难点堵点,推出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慢特病病种进一步扩围、经办服务持续优化,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近日,记者从济宁市医保局了解到,济宁市医保局会同济宁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记者获悉,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工作就业、就学培训、搬迁养老等因素驱动下,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达3.76亿人。随着我国人口流动性加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济宁市不断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提供多元便捷备案渠道,推动直接结算提质增效,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异地就医“资金垫付、报销跑腿”问题。在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同时,也带来了异地就医人数较快增长,异地就医基金支出连续呈较快增长趋势。在此形势下,对济宁市异地就医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记者了解到,《通知》主要涉及3个方面内容:一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调整为“快速备案”模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时,需要参保人上传政策要求的证明材料,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生效。二是调整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政策。职工、居民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调整为2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与本地一致的待遇政策。三是调整双向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期间回参保地就医的,按照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执行。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济宁市参保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在户籍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学籍地)相同的报销待遇。
《通知》进一步强调强化异地就医审核监管,明确就医地医保部门落实属地审核监管责任,将异地就医纳入协议管理、智能审核和核查范围。完善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工作机制,将异地就医基金使用无差别统一纳入本地监管。
总的来说,《通知》的印发将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成为推动济宁市异地就医工作由以服务为中心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移的重要举措。
新闻链接:www.jnnews.tv/jining/2025/04-06/VDpXyl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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