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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01 14:25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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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服务指南

实施机构

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服务范围

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片区内住户、单位等。

支付宝交费:

进入支付宝主界面,点击“生活交费”,进入界面点击“水费”选择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输入客户编码,点击确认信息进行交费。

微信交费:

1、关注微信公众号yzzlsgs(兖州公用水务)。2、进入公众号选择页面下方“缴纳水费、绑定水表、绑定新用户、输入用户编号、核实信息点击确认保存、返回主界面进行交费(微信公众号可以直接查询用水量和交费记录)。

中国银行卡代扣:

由户主在窗口办理开通中国银行卡代扣业务,按照扣费时间及金额自动扣费。

柜台现金、网上扫码交费:

首先由户主提供相关信息(如:用水编号、姓名、手机号、地址信息),通过查询进行现金,网上扫码交费。水费咨询电话:7721111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南关营业厅,地址:区南环城路50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供水窗口,地址扬州南路2号。

单位用户

首先由户主提供相关信息(如:用水编号、单位名称、手机号、地址信息),通过查询进行现金,网上扫码交费。

①供水管道维修

②供水阀门维修

③水表更换

服务事项1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报装业务

服务事项2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缴费业务

服务事项3


办理时限

报装业务:1个工作日

缴费业务:即刻办理


网点设置

①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地址:区南环城路50号;

②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地址扬州南路2号。

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场所服务规范

一、 服务内容

(一)客服中心报装窗口负责管网开户、安装申请等业务咨询、报装和服务质量投诉业务的办理,热心向用户解答水质、水压、水费、水表及用户提出的其他有关供水问题。

(二)客服中心收费窗口受理客户过户、变更用水性质、变更客户名称、水表校验、客户用水报停等申请、水费交纳及业务咨询业务,工作人员双休日轮流值班,正常营业。

(三)客服中心热线话务室电话受理报漏、报修等业务咨询和服务质量投诉业务的办理,热心向用户解答水质、水压、水费、水表及用户提出的其他有关供水问题。

二、服务规范

(一)客服中心大厅工作人员每日上班须提前15分钟上岗,参加早班会,同时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无论办理业务是否对口,接待人员都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客户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

(三)限时办结制。办理客户收费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分钟;办理客户用水报装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30分钟。

(四)客户回访制。公司热线电话接到客户反映需要处理的服务项目之后,应立即转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服务完毕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完成情况反馈给热线,热线员随即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时限、质量及态度等向客户进行回访。

(五)受理用水业务时,应主动向客户讲明该项业务需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的基本流程、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提供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号码。

(六)客户填写业务登记表时,工作人员应给予热情指导和帮助,认真审核,如发现填写有误,应及时向客户指出并纠正。

(七)客户来办理业务时,应主动接待,不因遇见熟人或接听电话而怠慢客户。如前一位客户业务办理时间过长,应礼貌地向下一位客户致歉。

(八)因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而影响业务办理时,若短时间内可以恢复,应请客户稍候并致歉;若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除向客户说明情况并道歉外,应请客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另约服务时间。

(九)当有特殊情况必须暂停办理业务时,应列示“暂停营业”标牌。

(十)下班时,如仍有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应继续办理。

(十一)常用文明用词: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三、环境要求

(一)环境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放置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设置无障碍通道。

(二)服务大厅外设置规范的供水企业标志和营业时间标牌。

(三)营业厅内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墙上挂有供水服务业务办理流程、收费价格表、服务承诺、服务及投诉电话等。

(四) 服务大厅内在显眼位置设客户等候休息区、业务拓展室和客户接待室,备有饮用水;配置客户书写工具、登记表书写示范样本等;放置免费赠送的宣传资料;墙面应挂有时钟、日历牌;有明显的戒烟标志。

(五)大厅内窗口应设置醒目的业务受理标识。

供水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树立水务良好新形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公司特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内容时限及承诺标准如下:

一、内容标准和时限

1、供水业务办理。可在客服中心大厅、山东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受理报装业务,根据用户报装申请,提供上门服务,现场进行业务受理。受理用水报装业务后,制定供水方案审核施工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等。工程施工完毕后,提请用户申请验收,公司进行施工设计图纸验收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通水。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设计、施工时间)

2、管线维修、抢修。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阀门及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不间断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5%以上;发现或接到报漏后,抢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12小时,大修不超过48小时。

3、供水水压。供水压力检测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城区供水管网内的水压合格率高于98%,平均供水压力高于2.2公斤,确保24小时连续供水。因紧急情况确需停水的,应提前下达停水通知。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突发性停水的,在抢修的同时下达停水通知;接到客户对水压不足、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的咨询,一般在6小时内给予答复。

4、供水水质。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测项目和频率及合格率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执行。发现水质问题,及时赶到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当场不能给予解释的,在15日之内给予明确答复;供水水质情况每月在客服中心大厅公布。

5、查表收费。做到查表到位,准确及时,抄表准确率97%以上,严格根据规定收费;抄表人员做到服务规范,文明礼貌,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当场不能给予答复的,两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二、投诉与监管机制

若用户对供水企业服务不满意,可通过网络微信平台、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投诉。供水企业受理的投诉或主管部门转办的投诉,一般投诉2日内办结,复杂投诉7日内办结,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以上方式反馈给用户,用户满意率应达99%以上。

对新闻媒体曝光的供水服务问题,必须于2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按信息来源渠道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反馈结果,投诉办结率应达到100%。

水务服务热线:7721111       监督电话:3426285

便民措施

监督电话:342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