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指南
供水服务指南 | ||||
实施机构 | 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 |||
服务范围 | 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供水服务片区内住户、单位等。 | |||
供 水 缴 费 | 居 名 用 户 | 网 络 缴 费 | 支付宝交费: 进入支付宝主界面,点击“生活交费”,进入界面点击“水费”选择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输入客户编码,点击确认信息进行交费。 微信交费: 1、关注微信公众号yzzlsgs(兖州公用水务)。2、进入公众号选择页面下方“缴纳水费、绑定水表、绑定新用户、输入用户编号、核实信息点击确认保存、返回主界面进行交费(微信公众号可以直接查询用水量和交费记录)。 | |
银 行 缴 费 | 中国银行卡代扣: 由户主在窗口办理开通中国银行卡代扣业务,按照扣费时间及金额自动扣费。 | |||
窗 口 缴 费 | 柜台现金、网上扫码交费: 首先由户主提供相关信息(如:用水编号、姓名、手机号、地址信息),通过查询进行现金,网上扫码交费。水费咨询电话:7721111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南关营业厅,地址:区南环城路50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供水窗口,地址扬州南路2号。 | |||
单位用户 | 首先由户主提供相关信息(如:用水编号、单位名称、手机号、地址信息),通过查询进行现金,网上扫码交费。 | |||
供 水 维 修 | ①供水管道维修 | |||
②供水阀门维修 | ||||
③水表更换 | ||||
相 关 服 务 | 服务事项1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 报装业务 | |
服务事项2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 缴费业务 | ||
服务事项3 | ||||
办理时限 | 报装业务:1个工作日 | |||
缴费业务:即刻办理 | ||||
网点设置 | ①济宁兖州区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地址:区南环城路50号; ②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地址扬州南路2号。 | |||
服 务 标 准 | 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场所服务规范 一、 服务内容 (一)客服中心报装窗口负责管网开户、安装申请等业务咨询、报装和服务质量投诉业务的办理,热心向用户解答水质、水压、水费、水表及用户提出的其他有关供水问题。 (二)客服中心收费窗口受理客户过户、变更用水性质、变更客户名称、水表校验、客户用水报停等申请、水费交纳及业务咨询业务,工作人员双休日轮流值班,正常营业。 (三)客服中心热线话务室电话受理报漏、报修等业务咨询和服务质量投诉业务的办理,热心向用户解答水质、水压、水费、水表及用户提出的其他有关供水问题。 二、服务规范 (一)客服中心大厅工作人员每日上班须提前15分钟上岗,参加早班会,同时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无论办理业务是否对口,接待人员都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客户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 (三)限时办结制。办理客户收费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分钟;办理客户用水报装业务的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30分钟。 (四)客户回访制。公司热线电话接到客户反映需要处理的服务项目之后,应立即转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服务完毕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完成情况反馈给热线,热线员随即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时限、质量及态度等向客户进行回访。 (五)受理用水业务时,应主动向客户讲明该项业务需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的基本流程、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提供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号码。 (六)客户填写业务登记表时,工作人员应给予热情指导和帮助,认真审核,如发现填写有误,应及时向客户指出并纠正。 (七)客户来办理业务时,应主动接待,不因遇见熟人或接听电话而怠慢客户。如前一位客户业务办理时间过长,应礼貌地向下一位客户致歉。 (八)因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而影响业务办理时,若短时间内可以恢复,应请客户稍候并致歉;若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除向客户说明情况并道歉外,应请客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另约服务时间。 (九)当有特殊情况必须暂停办理业务时,应列示“暂停营业”标牌。 (十)下班时,如仍有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应继续办理。 (十一)常用文明用词: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三、环境要求 (一)环境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放置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设置无障碍通道。 (二)服务大厅外设置规范的供水企业标志和营业时间标牌。 (三)营业厅内设置意见箱或意见簿。墙上挂有供水服务业务办理流程、收费价格表、服务承诺、服务及投诉电话等。 (四) 服务大厅内在显眼位置设客户等候休息区、业务拓展室和客户接待室,备有饮用水;配置客户书写工具、登记表书写示范样本等;放置免费赠送的宣传资料;墙面应挂有时钟、日历牌;有明显的戒烟标志。 (五)大厅内窗口应设置醒目的业务受理标识。 | |||
服 务 承 诺 | 供水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树立水务良好新形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公司特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内容时限及承诺标准如下: 一、内容标准和时限 1、供水业务办理。可在客服中心大厅、山东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受理报装业务,根据用户报装申请,提供上门服务,现场进行业务受理。受理用水报装业务后,制定供水方案审核施工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等。工程施工完毕后,提请用户申请验收,公司进行施工设计图纸验收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通水。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设计、施工时间) 2、管线维修、抢修。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阀门及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不间断供水,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5%以上;发现或接到报漏后,抢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12小时,大修不超过48小时。 3、供水水压。供水压力检测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城区供水管网内的水压合格率高于98%,平均供水压力高于2.2公斤,确保24小时连续供水。因紧急情况确需停水的,应提前下达停水通知。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突发性停水的,在抢修的同时下达停水通知;接到客户对水压不足、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的咨询,一般在6小时内给予答复。 4、供水水质。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测项目和频率及合格率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执行。发现水质问题,及时赶到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当场不能给予解释的,在15日之内给予明确答复;供水水质情况每月在客服中心大厅公布。 5、查表收费。做到查表到位,准确及时,抄表准确率97%以上,严格根据规定收费;抄表人员做到服务规范,文明礼貌,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当场不能给予答复的,两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二、投诉与监管机制 若用户对供水企业服务不满意,可通过网络微信平台、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投诉。供水企业受理的投诉或主管部门转办的投诉,一般投诉2日内办结,复杂投诉7日内办结,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以上方式反馈给用户,用户满意率应达99%以上。 对新闻媒体曝光的供水服务问题,必须于2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按信息来源渠道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反馈结果,投诉办结率应达到100%。 水务服务热线:7721111 监督电话:3426285 | |||
便民措施 | 监督电话:3426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