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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廉洁自律十项规定

发布日期:2025-05-10 16:28 信息来源: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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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单位形象。严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


2、在以单位或单位专家身份接受外单位邀请参加的各类会议、评标、检查、考核、鉴定、论证、讲课和学术交流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须事前向纪委报备(县疾控中心组织的正常工作活动不报备),杜绝挂证兼职、额外取酬、吃拿卡要、变相旅游、接受宴请、接受礼品和有价证券。


3、严格执行关于婚丧嫁娶事宜的有关规定,主动上报个人有关事项。


4、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前往港澳台地区,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境。


5、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私利;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6、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7、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严禁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严禁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严禁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8、严禁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严禁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9、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严禁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严禁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


10、严禁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严禁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严禁从事参与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