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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二中学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5-10 11:07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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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确保学校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实行防溺水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二、防溺水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磊

副组长:谢云剑  谢汉青 展代立 董军

成  员:朱兆良 王新源 杨尚 杨仁正 王建阁  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班会、板报、橱窗等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的教育。

3、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当发生学生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命令,启动预案。

三、预防方法、安全教育

(一)水中自救与救生

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自救方法:

发生溺水事故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

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二)防溺水知识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8、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9、严禁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10、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四、日常管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应当在校内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春(秋)游、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

4、每年3月底,学校要印发《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和城市近郊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五、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六、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任城区教体局和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1小时内要向任城区政府和教体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