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汶上县 > 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 > 学校概况 > 规章制度

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任课教师业务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5-05-12 10:45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加强过程性管理,突出终结性考核。本着客观性、合理性、可行性、实效性的原则,学校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以达到客观公正地衡量教师的劳动时间和工作实效。考核分阶段性考核和期末考核两个层面进行。

一、阶段性量化办法

教导处每个月底对任课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主要检查量化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以及作业批改情况。

1.教研组要按时进行集体备课,由中心发言人写出参考教案,全员参与集体备课,根据中心发言人的教案设计,结合自身实际和班级实际,写出适合自己的教案,每次上课必须带教案。每月月底进行检查作为期末考核的重要依据。

2.代课一节补助10元。

3.各教研组按上级要求设置作业,教研组在集体备课时统一作业内容,按要求进行批改并做好记录,鼓励面批,同时注意对错题进行讲评并订正。作业每月底检查作为期末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期末考核细则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按学校评估结果执行。

2.教学工作。

(1)课堂教学:(20分)

每位任课教师一学期上一次展示课,评委通过听课对每个同志的课堂教学进行量化打分,然后依照分数排出名次,最后按名次得分,第一名得20分,依次降一个名次减0.5分,记入期末考核。

(2)教学成绩:(60分)

考试学科教学成绩包括期中质量检测成绩,占20%,期末成绩占80%,期末考试成绩中兼任品生品社的语文老师,语文考核成绩占80%,品生品社考核成绩占20%。

主要指标:教学班学生成绩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教研组内位次的提升等。

①平均分:根据班级成绩分等记分,第一名为一等,第二名为二等,以第2名分数为起点,依次降1分降一等,第一等得30分,每降一等减3分,最低得6分。

②优秀率:第一名得10分,每降一个名次得分减0.5分。

③及格率:最高得2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减1分,最低得4分。

④本次测试成绩:累计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得分得出本次测试名次及成绩,第一名得60分,依次降一个名次减3分。(最低得30分)

⑤位次升降浮动分:将本次测试与上学期期末测试成绩对比,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

⑥本学期教学成绩:将本次测试成绩与位次升降浮动分累计即得出本学期教学成绩,如成绩高于本次测试成绩第一名,第一名享受年级组最高分。如两名超过第一名,最高分与第一名并列第一,次者按第二名论定,缺第三名。

⑦英语学科各年级算出总平均分,然后计算任课教师所教班级平均分,根据所教班级平均分和年级总平均分的正负系数确定名次计入本学期教学成绩。

⑧音体美等考查学科由教导处按一定数量抽查所教班级学生,由评委对学生进行赋分,根据所抽学生得分总和确定任课教师本学期的教学成绩得分。

(3)教改教研、备课、作业设置及批改、计划、总结:(20分)

①评委查阅有关资料后量化打分,然后依照分数排出名次(教研组),最后按名次得分。

②赋分表:


项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听课记录

1.5

1.4

1.3

1.2

1.1

1.0

0.9

0.8

业务学习

1.5

1.4

1.3

1.2

1.1

1.0

0.9

0.8

教案

9.0

8.5

8.0

7.5

7.0

6.5

6.0

5.5

作业

5.0

4.8

4.6

4.4

4.2

4.0

3.8

3.6

作业批改

1.0

0.9

0.8

0.7

0.6

0.5

0.4

0.3

计划

1.0

0.9

0.8

0.7

0.6

0.5

0.4

0.3

总结

1.0

0.9

0.8

0.7

0.6

0.5

0.4

0.3

3.考勤:(20分)

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提供。事病假一天扣0.2分,旷工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

4.附加分:

主要指标:实验课题、个人论文、各级公开课、优质课、观摩课、教学能手、基本功比赛、学生辅导、参加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等。

(1)实验课题:均实行过程性管理,每学期材料齐全记1分,每缺少一项扣0.2分,缺少3项以上者(含3项)不记分。每项实验课题必须取得研究成果(在同级正规刊物上发表与课题有关的论文、研究报告等)学校才准许结题。

(2)个人论文:各级教育教学论文按校、县、市、省、全国分别记0.5、0.8、1.2、1.5、1.8分,正式发表及各级教科研主管部门评奖论文一等奖记相应分值,评奖论文每降一等减0.1分。社会团体组织的评奖论文按降一级相应分值记分。如果论文署名多人,前两名按2:1分享各层次总分,其余人员不得分。

(3)各级公开课、优质课、观摩课、基本功比赛、教学能手等按校、县、市、省、全国分别记0.5、1、1.5、2、2.5分。各项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计记分。获一等奖记相应分值,获奖等级降一等减0.2分。各种奖项按获奖证书上的时间对应的学期记分,同一奖项,如果被推到更高级别,可先按本级别记分,再获高一级奖励后记分时,要扣除上一次所记分数。

(4)每参加一次教研组、学校或上级各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记0.1分,由教研组长或分管主任进行考勤,并查阅相关活动记录。

(5)学生辅导:由学校推荐参与的各级各类评选活动中获奖的作品按县、市、省、全国分别记0.6、0.7、0.8、1分,学校组织的活动第一名为一等奖,记0.5分,第二、三名为二等奖,记0.4分,第四至六名记0.3分。同一类奖项记最高分。

三、奖励办法

1.教师业务考核成绩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2.每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比例掌握在相关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3.不满一半工作量的,上课空堂、迟到、早退、课堂纪律混乱等现象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4.未尽事宜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