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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卫生院​纠纷处理

发布日期:2025-05-13 10:54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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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孟镇卫生院纠纷处理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我院办公室是接待、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地址:兖州区小孟镇府前路,后勤楼三楼办公室,电话:0537-3842574

二、申请人民调解

兖州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兖州区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经医患双方同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21楼,电话:0537-8928968。

三、申请行政调解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21楼,电话:0537-8928868。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兖州区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电话:0537—341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