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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东城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14 15:24 信息来源: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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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入学

(一)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转过来的学生名单和信息,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学校审查录取,并发录取通知书。

(二)适龄学生需缓学、免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因疾病申请缓学、免学的就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缓学期为一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就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三)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学额不超过县教育局的规定,若固特殊情况,需超学额,要向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打报告。

二、休学、复学

(一)在校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者,并持县级以上医院,经学校校长签字报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时间为一年。

(二)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凭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审查批准,予以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转学者,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向居住地和新居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进行学籍系统上发出转学申请。

(二)学生转入要符合县直学校招生标准,持相关材料证明,并经学校校长签字并网上提交入学申请办理。

(三)学校及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迫使本校在籍学生转学。

四、建立学籍登记表和学生名册

(一)在籍学生,分别建立学生档案,保存备查,学生转学,其学籍登记表就随学生转入新校。

(二)建立学生手册,记载学生学业成绩、操行评定、奖励与处分,达标体检,学校与家长通讯联系等情况,学生手册由学生个人保存,随时供教师和家长查阅。期末交班主任填写,签章,交教务处验审盖章。

(三)严格控制流失生,建立班级日志,及时发现缺课,立即上报教务处,并做好家长工作,请回学校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