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标准
(一)市级优秀学生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各学科本学年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等级。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不怕困难。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所有参评学生学籍注册并在推荐学校实际就读连续2个学期以上。被市教育局推荐为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参评市级优秀学生。去年已评上的学生,今年不再参与。
(二)市级优秀班集体
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班干部严于律已,作风扎实,勇于创新,能充分发挥班委的作用。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学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具有良好的班级文化,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班主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尚的师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转化学困生工作效果明显,按规定做好家访工作,并有家访记录。
被市教育局推荐为省级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不参评市级优秀班集体。去年已评上的教师和班集体,今年不再参与。
二、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小学二至六年级和中学八九年级应届在校生。
市级优秀班集体: 小学部5个,中学部3个
各级部先上报参与学校评选的班集体,班主任对班级管理进行个人述职,通过评委打分,学校最终推选出优秀班集体,每个级部最多2个,余者顺延。
市级优秀学生:二级部2人;三级部2人;四级部1人;六级部6人;八级部6人;九级部10名。
三、评选程序
(一)市级优秀学生评选
1.组织发动。
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各参选年级参照此标准设定级部评选委员会。
2.班级初评。
在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 名任课教师、2 名学生代表和 2 名家长代表共 7 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同时由学生提交申报表(附件1或2)供委员会审核。
3.学校审核。
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4.公示。
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区教体局。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二)市级优秀班集体评选
1.组织发动。
所有符合条件的班集体都可以参加,并准备好个人述职讲稿供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
2.学校评选。
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3.校内公示。
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区教体局。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济宁市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