洙泗小学教师考核细则
洙泗小学教师考核细则
为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学校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为教师聘任、评模选优、发放奖金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工作态度:(120分)
1、计划与总结(4分):开学三天之内上交实用性强的教学工作计划,赋2分;学期末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客观、公正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赋2分。任教多门学科须写多个计划,缺一不得分。
2、备课(16分):依据学校《备课检查制度》的要求超前一周进行单元备课、课时备课。编写创新性强、有实效的精品教案。学校每学期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各不少于2次。根据检查情况按16分、14分、12分三个等级赋分。
3、上课(30分):提前1分钟进课堂,不空堂,不私自调课,上课时间不接打电话,不脱离课堂,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优化教学结构,积极引导学生开展有效学习,努力落实“三维”训练目标,打造精致课堂。根据执勤人员检查、领导抽查、家长反映、教师平时相互了解、听课情况酌情赋分,违规一次减1分。
4、作业批改(20分):作业设置科学、合理、适量,依据学校《作业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细致地批改作业,严禁错批、漏批,批改符号规范,写清批改日期。实行等级评价,写出有针对性、指导性、激励性的批语,能创新使用有效的激励方式。有效使用《同步辅导记录》,引导、辅导学生及时纠错,有二次批改符号。根据检查情况按20分、16分、12分三个等级赋分,二次批改缺一次减1分。
5、单元过关(5分):认真组织检测,及时、认真阅卷、评讲,采用等级加指导语、激励语评价,有检测成绩(等级)记录,引导学生认真纠错。根据检查情况按5分、4分、3分三个等级赋分。
6、同步辅导(5分):了解学情,发挥小班额优势,面向全体学生科学进行层级辅导,辅导记录真实、有效。根据检查情况按5分、4分、3分三个等级赋分。
7、教师专业成长笔记(5分):主动加强自身学习,增加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储备,每学期完成一本高质量的专业成长笔记。根据检查情况按5分、4分、3分三个等级赋分。
8、教研活动(5分):按时、积极参加本教研组和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认真记录,积极思考,发言有独到的见解。认真填写各类教研活动资料,听评课记录齐全,有自己的思考。根据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按5分、4分、3分三个等级赋分。
以上八项由教导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体评价赋分。
9、考勤(30分):遵守学校考勤和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大事少请假,小事不请假,事前提前请假,尽量上完课请假,保证本人和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旷工一节扣5分(迟到超过10分钟);请事假(丧、婚、产假除外)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一般病假一天扣0.5分,特大事、病假等学校集体研究决定;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两周的本项为0分;产假3个月(晚育女性可放宽到6个月)过期不上班者按旷工对待,特殊情况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
此项由学校办公室记录统计。
二、工作量:
1、课时工作量:学校根据全校教师的周课时数计算出周平均课时数,达到平均课时数赋100分,任课教师的周课时数每超周平均课时数1节加2分,课时数不足的,每少1节减2分。
2、职务工作量:校长、副校长工作量为达到平均课时工作量。办公室主任工作量占平均课时工作量的60%,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含学校计划生育和妇委工作)工作量占平均课时工作量的50%,少先队辅导员、教务处副主任工作量占平均课时工作量的30%,级部主任工作量占平均课时工作量的20%,教研组长工作量占平均课时工作量的15%,班主任除正常发放班主任津贴外,增加平均课时工作量的10%。
3、兼职管理人员工作量:学校兼职工作人员工作量按10%的课时工作量计算。
以上由教务处、办公室赋分。
三、课程达标情况: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五门考试科目的课程达标情况,以同年级同学科的及格率、优秀率为依据赋分。达到本年级平均及格率和优秀率的赋200分,及格率每高于(低于)年级平均及格率一个百分点加(减)5分,优秀率每高于(低于)年级平均优秀率一个百分点加(减)2分,任语文、数学课兼品德、科学课的分别按所得分值的80%、20%记入总分;年级无平行班比较的学科,以本学科全校的及格率、优秀率为依据同法赋分,兼任两个班数学课教师的课程达标情况,按两个班平均值的1.3倍来计算。
2、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和一二年级英语等非考试科目的课程达标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查、班主任和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评议和以上教师互评三部分完成,分值各占三分之一,按照3:4:3的比例分出三个等级,分别赋200分、180分、160分。
四、奖惩情况:
(一)奖励分
1.教师优质课(一等奖)、公开课按获奖级别记分,国家、省、市、县、校级分别加20分、15分、10分、5分、2分,优质课二、三等奖分别降1分、2分,各类奖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
2.通过赛课、说课、考试等方式评选出的省、市、县、校级名师当学期分别加30分、20分、15分、10分。各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专业荣誉依次降2分、4分、5分、6分计分,各类奖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
3.在国家、省、市、县级正式、权威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加8分、6分、3分、2分,论文第二作者、发表文章、信息减半计分,两篇以上的折半累计加分。
4.设立特殊贡献奖,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
(二)惩戒分
违反《泗水县教师行为十条禁令》,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减5—10分。
1、不能使用普通话教学,备课、作业批改书写不规范者;
2、教师不团结,恶意贬低其他老师,散播不良言论者;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讽刺和歧视学生,随意让学生停课、停学的;
4、人为损坏公物者;
5、不接受或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分配任务的;
6、正常上班、办公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或无事串岗影响他人办公的;
7、坐着讲课的,上课期间接打电话的;
8、利用分班、排座位、评先评优、选举班干部等向家长吃拿卡要,谋取私利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减10—50分。
1、乱收费、乱办班、违规从事有偿家教者;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学习用品者;
2、损害学校荣誉,造成恶劣影响者,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