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义达热力有限公司工作行为规则
工作行为规则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主旨
为完善企业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企业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日常的工作规则及行为准则。
第二节 规 则
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言谈举止代表公司风范,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特制定本守则。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均须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 行为准则
(一)仪容仪表规定
(1)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朴素大方,出入公司不
得身着脏污工作服。
(2)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上衣扣子不得解开超过两个,女员工不得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
(3)后勤人员不得穿拖鞋上班,鞋应保持干净卫生。
(4)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不留怪异胡须,女职工不得披肩散发,男女职工上班应将头发梳理整齐。
(5)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须保持清洁。
(二)行为规范
(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形象:仪表端庄,热情大方;谈吐:温文有礼,简洁明快。
(2)热情接待宾客,使用十一字礼貌语言:见面问“你好”,“欢迎”声要高,“请”进加手势,称对方“您”好。歉意“对不起”、“再见”请走好。
(3)同事遇到困难时,任何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帮助解决或提供必要的支援。
(4)外出办事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时,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5)办公室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6)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情。
(7)厂区内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和垃圾;
(8)每天工作完毕后,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搞好卫生,给接班人员创造最佳工作环境。
(9)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自觉按照划分区域打扫环境卫生和公共厕所卫生,使用卫生间之后,应随手冲洗。
(11)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12)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各种之外的事情议论他人。
(13)公司各部门间要相互沟通,协调一致,精诚团结,不能搞各自为政、团团伙伙、勾心斗角,甚至互相拆台、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14)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第四条 工作规则
(1)工作期间禁止串岗、脱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岗中饮酒或酒后上岗。
(3)工作时间严禁私人会客。
(4)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工作安排,严禁出现工作推诿、消极怠工、顶撞领导的行为。
(5)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牌、工作证。
(6)禁止公司员工言论或形象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7)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电器、仪器;指定操作者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违规操作造成损失和事故者,应负全部责任和赔偿损失。
(8)所有工作中的失误,必须在发生的当天报告给上级主管,重要或较大、大的问题必须报告给最高领导,延误或隐藏不报要追究当事人和知情人的责任。
(9)下级尊重上级,上级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事后须向直属主管汇报),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动作。
(10)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执行生产、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11)每天下班后个人电脑必须关闭,最后离开的检查门窗、照明及其它电源是否关闭。
(12)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未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的各项计划、议程、决议等。
(13)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4)不得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公关代办的名义和关系,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的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活动。
(15)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不合规格的宴请、娱乐活动,严禁色情服务。
(16)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事业。
(17)上岗期间外出应在部门或办公室报备,填写外出登记表。
(18)严禁车棚外违规充电。
(19)严禁聚众赌博。
(20)进入生产现场、检修现场必须穿戴公司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21)严禁车棚外违规充电。
(22)锅炉房、仓库、煤渣棚、高低压配电室、输煤走廊严禁吸烟,生产厂区其它区域禁止流动吸烟。
(23)各办公室所用空调根据公司空调使用规定使用。
(24)严禁打架骂人、大声喧哗。
(1)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或投资与公司有关的事业,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职务。
(2)严守公司机密,公司未实现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计划、经营项目、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3)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不得泄露。
(4)公司的档案或资料,未经总经理或主管特别授权时,不得携带离开公司或借给他人翻阅。
(5)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特有专利)为他或自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