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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第三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17 15:35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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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严考促教、严考促学”的指导方针,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微山县第三中学对考试作弊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1.找人替考者,学校核实后,该试卷判零分,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本模块不予认定学分;通知家长协助学校批评教育,扣替考者与被替者班级量化管理分各5分。

2.用手机作弊者,将手机没收,扣该科试卷20分,扣该班量化管理分3分。

3.传抄答案、夹带资料作弊,扣该科试卷20分,扣该班量化管理分3分。

4.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服从管理者,扣该科试卷10分,扣该班量化管理分2分。

5.无故缺考着,扣该班量化管理分2分。

6.将卷Ⅱ及答题卡带出考场,经监考老师制止不听的,该科试卷判零分,扣该班量化管理分2分。

7.不允许提前交卷出场,否则按早退处理,扣该班量化管理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