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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水费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5-05-22 08:56 信息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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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说明

 

一、实施范围

     使用城区管网供水,且由县自来水公司抄表收费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

二、计量周期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用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数计算。

三、尚未纳入县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

    对目前尚未纳入县自来水公司抄表收费到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水价2.7元/吨(基本水价1.2元/吨+水资源费0.65元/吨+污水处理费0.85元/吨)。

四、一户多人口政策

    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不含4人),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年度分档水量分别增加36立方米。用户应持法定有效证件,向县自来水公司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