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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级诊疗

发布日期:2025-05-22 09:24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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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会诊流程

第一步:基层医院医生首先电话咨询我院相关科室排班情况,与科室值班医生确定会诊专家与会诊时间

第二步:基层医生在分级诊疗系统上选择预约好的专家发起立即会诊

第三步:按约定时间进入会诊室,进行会诊

第四步:我院专家根据病人情况填写会诊单

双向转诊上转流程

第一步:转出医院医生在确定患者符合转出的情况后,对上级医院进行发起上转转诊申请,进入接收流程

第二步:通过审核后,转出医院可打印转诊单,病号拿到转诊单后,前往我院医务科或医保科进行报道

第三步:我院医务科或医保科接到患者报道后,将患者转给相关科室医生,上转完成

转出医院可拨打我院医务科或医保科电话进行预约

双向转诊下转流程:

第一步:上级医院医生在确定患者符合下转的情况后,对下级医院进行发起下转申请

第二步:上级医院科主任及分级诊疗办公室通过审核后,进入接收流程

第三步:接收医院分级诊疗办公室通过审核后,转出医院可打印转诊单,病号拿到转诊单后,前往接收医院进行报道,下转完成

双向转诊服务内容

一、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

2.分级诊治的原则对于病情平稳,只需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

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后续康复治疗;对于超出我院诊疗范围和

能力的患者转入上级医院诊治。

3.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

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二、双向转诊标准

1.上转标准

(1)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2)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3)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4)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5)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双向转诊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务部

联系方式7909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