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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东御桥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2 15:45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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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管理,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立规矩、严纪律、转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管理细则。

一、适用范围

《管理细则》适用于集团全体教职员工

二、管理办法及内容

全体教职工按照细则要求量化赋分,共计100分,分为岗位职责、学习制度、请假制度、缺勤处理四个方面。

三、具体内容


项目

内容

扣分要点

岗位职责

教职工上下班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值班教师上午7:50、下午1:20之前到岗,非值班教师上午8:10,下午1:30之前到校考勤,门口执勤教师上午7:40、下午1:10之前到岗。

迟到或早退各扣1分

2、上班期间因事需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相关科室说明去向并办理出门手续。其中副校长、副校级及中层需向校区校长说明去向并签字,然后到办公室备案,级部长需教导处主任签字,教师需级部长签字。(时间以1小时为限,超过1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并办理事假条)

工作期间外出没有办理出门手续者一次扣5分

3、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因活动安排到的教师必须到场,负责好学生的纪律、安全等工作。每周升旗,全体教师必须准时到场全程参加。

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

4、大课间、晨读、午写等值班教师必须按时到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做好与下节课教师的无缝链接,不得无故缺岗。

迟到实行连带责任。第一次迟到者当天予以公示,第二次起,扣除该教师、级部主任、包级部领导各2分

学习制度

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各科室各级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和会议(周前会由包级部领导和级部长共同主持,包级部领导负责考勤)。

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迟到超过十分钟者扣1分。



请假制度

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学校教育干部请假,包括参加会议、活动,一天以内的:①级部长请假需教导处批准、签字,请假条和调课单交教导处。②副校级及中层请假需先找办公室主任批准、签字,再找分管校长批准、签字,请假条交办公室,调课单交教导处;③办公室及副校长请假需校区校长批准、签字,请假条交办公室,调课单交教导处;④校区校长请假由集团校长批准、签字。

教职工请假:①半天(含半天)以内的,级部主任签字批准;②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教导处主任签字批准。③凡请假的教职工须把请假条和调课单同时交教导处。
(3)凡请假超过一天的,由校区校长批准、签字;超过三天的(不含三天),均由集团校长批准、签字。
(4)教职工请假,严格执行由级部主任、教导处、校长逐级签字审批的请假程序。

请假期满凡不办理销假手续者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如因特殊情况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经学校批准后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并要求当事人在返校工作的当天确认请假手续。

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公假。凡因公须请假者凭有关书面通知材料逐级向相关科室请假,并填写请假条、调课单,交教导处备案。

不扣分。

事假。教职工因个人私事请假者,应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条、调课单,交教导处备案。

每学期累计请事假5个工作日以内每天扣1分;累计6-10个工作日每天扣2分;累计11-15个工作日每天扣3分。超过15个工作日不予准假。

代课教师减半。

病假。

(1)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凭区县级以上的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病历、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保险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自入院起至出院止,不予扣分)

(2)有重大病情且已确诊者(不予扣分)。

出院后病假,从出院起每学期累计10个工作日内每天扣0.5分;累计11-15个工作日,每天扣1分;累计16-20个工作日,每天扣1.5分。

产假。

(1)正常生育的女教师享受产假188天;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2个月-4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男职工家属正常生育陪产假7天。


7、婚假3天;教职工子女结婚2天假期

协调好自己的各项工作

8、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可给予假期3天。农历十月初一祭祖上坟给予半天假期。



缺勤处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到岗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不上岗者。

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2、旷工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旷工两次一学期绩效工资减半。旷工3天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代课教师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和绩效。

旷工者,不得参与当年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且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3、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每位教师一周内允许出门两次,且时间不超过1小时者不予扣分,如外出时间超过一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如未填写返回时间按一天事假处理。


特定情形

1、父母、公婆及岳父母生日,因3.8节每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半天假期不扣。须事先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注明。

不予扣分。

2、凡有子女上高三的教师,上午可提前40分钟离校。

不予扣分。

3、哺乳期女教师在孩子一周岁内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时间。返校后履行好自己的正常工作。

不予扣分。

4、每周迟到或早退一次且不超过十分钟的。

不予扣分。

5、年龄满50周岁的教师每周可享受两次上午9:00之前考勤,无考勤的教师视为旷工;每周下午一次可提前一节课早走,并履行出门手续。

不予扣分。

以上规定,凡未办理相关手续,均视为未得到批准,按旷工处理。


四、结果运用 

管理分基数为100分,按项扣分。不满85分者,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树先、职称评聘等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