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东城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校成立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房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明确小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
二、校舍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围墙、大门、厕所、树木、线杆、管线等。检查的重点是房屋的结构状况,包括排水漏是否完好、梁柱是否牢固以及电器线路有无隐患等。
三、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检查中采取逐间逐室的排查。尤其是雨季来临前必须细查一遍。日常工作中总务处要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凡发现危险点要及时报总务处查修。
四、检查项目
1、房屋的主要结构部分有无变化。
2、屋面有无漏雨,门窗玻璃是否损坏。
3、上下水及落水管有无跑、冒、滴、漏、堵塞。
4、墙壁、地面、屋顶有无新增裂缝。
5、电器、电线电路、灯具、插座等是否安全完好。
6、线杆、树木是否有不安全隐患。
7、学校大门、围墙、厕所是否安全。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五、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对发现隐患知情不报或报而不修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出现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