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5266247/2025-013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2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5-05-23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问:《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的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防控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济宁市通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环境管理建设,实施危险废物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的实施,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相继制定一系列危险废物相关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危废经营企业停产前危废大量贮存、危废贮存库安全防控不到位、固废鉴别结论应用不规范、危废经营能力分布不均衡等突出问题。为解决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防控危险废物各环节环境安全风险。

、问:《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若干措施》共设置23内容,主要包括涉危险废物企业的主体责任、环评和排污许可、新技术研发应用、环境规范化管理、安全管理、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化监管、经营单位接收和贮存、规划布局、执法监管、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内容。

、问:《若干措施对危险废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如何要求的

危险废物安全生产是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重要内容,《若干措施》要求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应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根据危险废物特性设置必要的烟感、温度、有毒有害气体等预警设备设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建应急队伍,储必要的灭火、救援、防护等应急物资。

、问: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有哪些考虑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是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载体。目前,全市现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共51家,其中综合处置企业5家,单一利用处置企业10家,综合收集企业12家,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15家,县市区分局发证企业(收集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9家。全市总经营能力104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25万吨/年、处置能力41万吨/年、收集能力38万吨/年。2024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41万吨,除个别危险废物类别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当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需求。结合《山东省“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等要求,《若干措施》提出了“坚持以产定量、略有盈余的原则,持续优化危险废物经营能力;合理布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动态调整核准危险废物经营类别和能力;支持补短板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等内容。

五、问:《若干措施》中有哪些关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的内容?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是指本行政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行政区内转移或转移至行政区外以填埋方式处置的量占行政区内总产生量和贮存消减量之和的比值2024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将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省生态环境厅提出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控制在14%以内,“十五五”期间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到2030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控制在9%以内”。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管控,引导、鼓励企业采取源头减量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尽可能减少可资源化利用、可焚烧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鼓励县市区探索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逐步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的下降。

、问:推行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的背景有哪些

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是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守牢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生态环境部要求,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紧盯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三个环节,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实时动态信息化追溯。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行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二维码全过程跟踪信息化管理。


原文链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