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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豫州路小学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5-23 15:47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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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 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组  长:赵龙

副组长:李青、代相苓  欧艳芹

成  员:李新、臧会华、胡琳、徐玉攀、各级部主任、各级部班主任、任课教师。

现场防护组职责(赵龙、李青):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疏散引导组职责(张国民、邵奇):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欺凌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通讯联络组职责(胡海滨):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局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职责(刘静、代相苓):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本部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三、 防止校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

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四、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②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 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 

② 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 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济宁市兖州区豫州路小学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