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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星村镇卫生院行风建设

发布日期:2025-05-23 11:19 信息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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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接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