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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微山一中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6 14:35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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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一中202454

 

关于印《微山一中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的通知

 

部门(中心 )年级

《微山一中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已经微山县第一中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接到通知文件后,传达到每位教师,认真遵照执行。

 

 

 

                              微山县第一中学

                             2024年12月21日

 

微山一中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教师发【2023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及上级有关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微一中发[2023]51号文《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进行修订,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形成新的《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

此标准进一步明确了赋分内容和量化标准归类尤其在目前名目繁多的称号面前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今后,在职评工作中,市、县如果没有下发新的有关“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参照标准”,本标准经教代会通过后,我校将按照此标准执行。实行个人申报,学校对申报人进行综合量化评价,最后学校审核,推荐呈报。

    学校在制定实施方案中重点突出了教育教学实绩,在综合量化赋分中教育教学实绩占60%,任职资格赋分占30%,课堂教学展示占10%。从中可见,任职资格赋分占的比重不大,重点是资格的审查,关键在教学实践业绩。近几年,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各种荣誉称号,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在原来的“参照标准”中对号入座,因此,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

   教学实绩量化赋分

1.各年级依据微山一中教职工千分量化考核方案》及《部分内容解读说明将本年级所辖教师每学期教学实绩按照千分制成绩排序(注:音体美技等非文化课教师的千分考评,按照计算方法,得出实际得分,对比所有教师此项分数排名,得出年级实际总排名;文化课教师加上教学成绩得分排名可升可降,但非文化课教师名次维持原来保持不变)。

2.评审时职评工作小组把三个年级学期排序分别按照第1名赋分60分 第2/3位次赋分48分,第1名至第2/3位次之间赋分从60分至48分成等差数列依次得分。例如一个年级120人,第1名转化为60分,第80名转化为48分,相邻两名次分差为 12/79 分,即第n名得分an=60-(n-1)*12/79分。

3.名次超出2/3位次,按照2/3位次转为48分,最后一名转为30分,中间依序为等差数列赋分。

4.自2024-2025学年度开始,依照此教学实绩量化赋分办法计算教师每学期成绩。

5.因学校或年级工作安排而造成教师个别学期无教学成绩,从而无法量化赋分,统一将缺少的学期量化成绩评定为其余各学期量化平均赋分。经学校、年级会议商定且报学校办公室备案的方可按此项执行。

二、任职资格量化赋分项目

   1. 年限赋分(每年计1分)

   2.学历及所学专业赋分(最高计15

   3. 任职期间考核赋分(最高计15分)

4. 教学工作专业奖励赋分(限三件,最高计35分)

   5. 综合荣誉称号赋分(限三件,最高计35分)

   6. 教育教学工作获奖赋分(限件,最高计30分)

   7. 教改实验或科研成果(限件,最高计10分)

   8. 论文、著作(限三件,最高计10分)

   9. 专项加分(班主任加分不限)

二、分项赋分说明

   1. 专业工作年限赋分(按周年计算),一年1分,满半年按1分计算。(脱产学习,扣除年限分);

   2. 学历赋分(最高计15分):

   硕士/双学士15分;本科10分;

       3. 任职期间考核赋分,按近4年计分,优秀5分,合格3分,基本合格1分;(最高计15分)

   4. 教学工作专业奖励赋分(限件,最高计35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省厅、部门)

县级

(市行业、部门)

校级

(县部门)

教学能手


35

25

20

10

优质课一等奖、教学基本功一等奖

35

30

20

15

5

公开课、示范课

25

20

15

10

3

 

1)只计任现职(聘任)以来的成绩;同一类型业绩,只计最高级别;

2)由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证书,按同一级别打分,否则下降一个等次计分;

3)优质课、基本功二、三等奖,依次降2分,没标明等级的县级和校级优质课、基本功均等奖计分;

4经过层层评选的实验优质课、课题优质课等专项优质课,按相应等级一半赋分。   

5. 综合荣誉称号赋分(限件,最高计35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省厅、部门)

县级

(市行业、部门)

校级

(县部门)

劳动模范、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模范/标兵、四有好老师、最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

35

25

20

15

10

党委政府表彰(优秀党员等)

30

  20

15

10

5

部门表彰(群团组织)


10

5

3

1

 

1)只计任现职(聘任)以来的成绩同一类型业绩,只计最高级别

2)证书附原文件复印件(带印章);

3)由政府或人社局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证书,按同一级别打分,否则下降一个等次计分;

4)各种荣誉证书以学校备案为准;

5)不属于党委政府颁发的证书,即使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一律视为部门获奖。如三八红旗手、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立功获奖等;

6)学校系列十佳中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青年教师均按10分计,其他按5分计,不累计赋分;

  6. 教育教学工作获奖赋分(限件,最高计30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省厅、部门)

县级

(市行业、部门)

校级

(县部门)

教学成绩获奖、高考获奖、教学先进个人



20

15

10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电教等优课、说课、微课等

20

10

6

4

2

课件制作、教具制作、教学案、优秀学员、监考员、招飞工作先进个人

10

5

3

2

1

 1)只计任现职(聘任)以来的成绩;同一类型业绩,只计最高级别

2)如有评奖等级,一等奖以下,依次降1分,没标明等级的,按等奖计分

3教研部门及教育技术支持部门举办且经学校备案,逐级上报,层层推荐的说课、微课等按级别赋分:其他部门举办经学校备案,逐级上报,层层推荐的降一级赋分;学会、协会举办而又未经学校备案的一律不予赋分

4在一次活动中,非教研室层层评选的教学能手、优质课、先进个人等奖励,按第二项相应级别赋分。不能认定级别的,依据相应级别降1分。

  7.教科研课题、教科研成果赋分(限件,最高计10分):

级别

主持人

主要参与者

国家级

10

8

省级

9

7

市级

6

4

县级

3

2

 

1)只计任现职(聘任)以来的成绩同一类型业绩,只计最高级别

2)教科研、科研成果必须由学校备案,逐级上报;

3)必须有完备的立项通知书课题申报评审表成果鉴定表结题证书原件,正在进行中的不计分;没有完备报告,只有成果获奖证书不予以计分;

4)主要参与者仅指前7位完成人不含主持人

5)结题评奖的教科研课题获一、二、三等奖,对应增加3、2、1分赋分

6校级教科研成果主持人2分,参与者1分。

8. 论文、著作赋分(限三件,最高计10分):

1)论文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公开发表

5

依次减1分

4

依次减1分

3

依次减1分

 

2

 

1

内部发行



2

依次减1分

1




2)著作

 

公开出版ISBN

内部出版(准印号)

20万字以上

10

8

6

6

4

2

10万字以上

8

 6

4

4

2

1

3万字以上

6

 4

2

2

1


3万字以下

4

 2

1

1



1)只计任现职(聘任)以来的成绩同一类型作品,只计最高级别

2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有关网站下载打印含有本人作品的目录,否则不予以受理(论文、著作实行学术检索制度);

3)论文应不2000字;

4)论文独立作者为第一位,多人合作,以排列先后,排前是第一位,依次类推,分值依次递减1分;  著作,主编为第一位、副主编为第二位、编委为第三位;

5)论文、著作应与本专业对口,只限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

6)结集出版的书籍、论文不予以计分。未经市以上教研、科研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不予承认;

7)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 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类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9. 专项加分

1)班主任加分:

2023年秋季学期以后,按照微一中发[2023]43号文微山一中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规定执行,即获得优秀等级的班主任,在晋级时享受班主任学年加分为10分;获得良好等级的班主任,在晋级时享受班主任学年加分为8分;获得合格等级的班主任,在晋级时享受班主任学年加分为6分。

②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担任班主任2年奖励加10分,连续担任班主任三年,再奖励加10分

副班主任加分说明:

担任一完整学年的副班主任在晋级评优时享受加分政策,副主任年度考核和班主任、班级考核捆绑,班主任当年度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级时,副班主任也被评为相应的等级,在晋级时当年度依次赋4分、3分、2

④任现职以来,在外校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班主任津贴发放证明。

2)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加10分,市杏坛名师、市特级教师加8分,市骨干教师加5分 ,县级相应荣誉依次降3分加分;

3)持有国家发明专利的首位人员加10分,国家新型专利的首位人员经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加5分,外观设计专利的首位人员加3分。以上各类专利要求直接服务于教育教学,且事前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同意上报。(仅限一件)

    10.职评赋分新增说明:

1)学校教学技能大赛按校开课对待,不分奖项,3学校“大单元教学设计大赛”获奖证书,以学校教科研成果对待,不分奖项主持人2分,参与者1分

2)“说考题大赛”证书,按校公开课赋分不分奖项,3

县级“说考题大赛”证书,按县开课对待,一等奖10分,等奖8分,三等奖6分

3)教育局、工会举办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证书等同市优质课。特等奖一等奖等市优质课一等奖赋分,奖、三等奖等市优 三等奖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比赛按同别优质课对待

4)各级部门举办的创新课堂等课程设计活动,凡学校备案且逐级上报的且有完整课堂视频(不少于30分钟),获奖证书等同于同级别电教课。

5)学校备案选报的非教育主管部门(中央电化教育中国教育学会等)颁发的电教课、微课、课件、教学设计等,一律降级赋分,一等奖及以上分别赋4分、3分,一等奖以下依次减1分。其他非逐级选报且不能认定级别的一律不赋分。

6)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结题的课题不予以赋分。

7)报纸论文须有刊用证明和刊发原件,否则不予赋分。

 

 **如有与上级下发的“参照标准”相违背,以上级文件为准**

 

                                               20241221

 

本次对2023年“量化赋分标准”个别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补充,自2024年12月21日起执行此标准,此前“量化赋分标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