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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中医药学校招生实习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6 15:17 信息来源: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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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二、工作制度

三、主任岗位职责

四、副主任岗位职责

五、招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六、实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七、实习生守则

十四、实习生考核管理规定

八、实习单位考察制度

九、实习指导老师管理制度

十、实习生岗前培训制度

十一、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十三、实习队长职责

十四、实习生考勤管理

十五、实习生违纪处分办法

十六、实习生住宿制度

十七、实习生考核规定

十八、优秀实习生和实习队长评选办法

十九、实习责任保险制度



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爱岗敬业,争创一流。

3.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

4.负责日常管理、办公资料的整理及归档等有关工作。

5.负责各地市招生计划的签订工作。

6.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7. 负责新生报名、信息核对及录取工作。

8. 负责三二连读高职转段、职教高考、专升本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9负责联合办学协议的签订及相关工作。

10. 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证验印、毕业生档案整理等有关工作。

11根据学校实际实习学生数量,制定实习工作方案。

12.负责实习单位的考察及对接,做好学生实习安排、派送、检查等工作。

13负责校(院)企合作单位的签订工作。

14. 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招生、实习工作文件,遵守招生、实习工作制度和程序。

2.坚持业务、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思想。

3.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敬业爱岗,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行请假审批制

4.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实行集体议事制度,重要工作或重大问题向上级领导汇报。

5.衣着整洁、仪表大方、言谈得当、讲卫生、讲礼貌。

6.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互相配合,提高效率

7印章实行专人保管制,经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8.按照上级招生宣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招生宣传,树立学校品牌形象。

9.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秉公办事,认真做好招生和实习工作。

10.有大局观念,随时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临时性任务。

三、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招生实习办全面工作。

2.负责拟定全年招生计划,起草全年招生方案统筹实习工作

3.负责审核招生宣传资料,联系有关宣传媒体业务,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招有关单位关于招生简章、宣传手续的审批事宜。

4负责各地市招生计划的签订工作。

5.督促、检查、做好有关招生实习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和实习工作的正常开展。

6.负责招生实习工作经费预算,督促、指导、检查招生实习工作完成情况。

7负责校(院)企合作单位的对接及签订工作。

8. 总结年度招生实习工作。

9.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分管工作。

2协助主任做好各地市招生计划的签订工作。

3协助主任做好校(院)企合作单位的签订、互访工作。

4.负职教高考专升本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7. 负责完成“3+4对口贯通培养、三二连读转段工作。

5负责学籍管理、毕业验印、毕业生档案整理等有关工作。

6.负责学生实习整体工作;制定实习方案,对接各实习单位;进行中期检查和实习总结。

7.协助主任做好招生实习的督导和调度工作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招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招生办各类文件、资料的打印保管及存档工作。

2.负责招生咨询及职教高考、专升本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3.负责做好新生的录取信息汇总和核对工作。

4.负责做好办公室内部各类会议的记录工作。

5.做好新生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入学报到、注册等工作。

6.负责学籍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实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编制年度实习方案。

2.严格按照实习方案进行实习分配。

3.认真做好实习前教育、培训等系列活动。

4.认真选拔实习队长,指导实习队长开展工作。

5.带领实习生到实习单位报到。

6.做好实习生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实习队情况,及时将实习生违纪情况、好人好事、学校重要通知传达至每个实习队。

7.指导各实习队公平、公正的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队长。

8.组织做好优秀带教老师评选工作。

9.做好学生结束实习撤离实习单位的工作。

10.指导学生填写实习报告做好鉴定盖章工作

11.协助领导做好实习单位来访的接待工作。

12.认真组织实习信息上报工作。

 

七、实习生守则

 

1.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生守则。

2.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各项活动。

3.服从医院安排尊敬领导、带教老师和医院工作人员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宏扬曲阜中医药学校精神,为学校增光添彩。

4.加强组织纪律性、强化考勤管理。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和实习队长批准,两天以内由医务处、护理部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医院医务处、护理部主任签署意见报学校批准,否则,以旷论处。

5.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的实习安排。实习生不得私自调换实习医院和实习科室,按时转科节假日执行医院规定。

6.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讲座,不参加本专业讲座按旷班计。

7.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视病人如亲人。遇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带教老师,实习生无处方权和医嘱权。

8.坚持和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爱护公共财物,节约一张纸,节约一滴水和一度电。细心使用医疗用具和仪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实习期间,不准带外人进入宿舍或留宿,不准在外住宿。宿舍物品要摆放整齐,搞好个人及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炉、蜂窝煤炉等炉具。严禁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发生。

10.各实习队要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活跃生活气氛,增强身体健康。

11.每位实习生必须填写好毕业实习报告表,由科室主任鉴定实习成绩(优、良、中、差)。实习结束时,由科教科(医务处、护理部)主任签字盖章。以上材料由实习队长收齐并交到学校实习办。

12.各实习队每周召开一次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实习经验,实习队长要经常给医院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征求领导意见。实习队长,每月负责写一份实习总结,连同每月考勤一并寄到学校招生实习办。

、实习单位考察制度

1.为满足学生实习需求,可根据学生专业和数量增加或调整实习单位,确定为我校实习单位前,必须对实习单位进行考察。

2.实习单位必须为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

3.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4.考察合格的单位签订《校院(企)合作协议书》。

九、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制度

实习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实习教学水平,保证毕业实习质量,结合我校实习教学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教学实行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实习指导教师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为人师表,并应对本学科全部教学活动负责。

2.实习教学活动开始之前,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对教学目标和计划的理解、教学条件的准备。

3.实习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切实落实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4.实习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的情况,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循序渐进地适应和胜任工作,重点培养实习学生良好的思维能力、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注意启发学生的创造力。

5.实习指导教师要充分注意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应该给予学生更多的实践机会,使学生在临床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提高。

6.实习指导教师要充分注意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除工作能力外,还应该包括获取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以及临床事务管理能力等。

7.实习指导教师应从德、智、体等多方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帮助他们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规范化服务的意识。对于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除帮助教育外,还应与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

1.以接受进修和派员指导等形式,帮助提高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水平、临床和科研能力。

2.专业主动加强与实习指导教师的联系与协作,在教学方面给予指导,共同努力做好实习教学工作。

3.定期召开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工作会议,集中研究部署教学工作,协调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4.对具有中级以上业务职称的实习指导教师,在科研仪器、图书资料的使用方面享有相应待遇。

5.加强与实习指导教师的科研协作与联合攻关,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6.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实习指导教师应享有的各项优惠待遇。

十、实习生岗前培训制度

一、本规定中实习生岗前培训是指进入实习点前期由学校实习办组织开展的培训。

二、组织部门:招生实习办、各专业部

三、培训时间:一至三天

四、培训内容:

(一)实习动员;

(二)岗位实习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三)依法实习与实习中的安全;

(四)实习违纪处理;

(五)如何沟通;

(六)职业道德和医德规范教育。

五、岗前培训实行签到制,参加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六、培训结束后由班主任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派遣实习;不合格者自学复习后重新申请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七、专业层面培训内容由各专业部组织专人进行实习期教育,时间不限,主要内容包括专业业务范围、实习轮转情况、实习点工作制度、实习报告书写、实习教学要求等。

十一、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2.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

3.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前需经带教教师同意并有带教教师在场指导,方能操作该设备。

4.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病人,否则出现医疗事故由实习生负责。

5.对待病患要态度和蔼、有耐心,避免由于态度差、言语不当引起医患矛盾。

6.实习生不得出现盗窃实习单位财物、私取病人的药品、收受病人钱物,未经带教老师同意私自拿老师签字处方给他人拿药、模仿带教老师签字私开化验单处方等行为,否则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不准带外人进入宿舍或留宿。宿舍物品要摆放整齐,搞好个人及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炉、蜂窝煤炉等炉具。严禁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发生。

8.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书面申请并签字,由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9.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单位的,应向带教教师和招生实习办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0.实习生必须严格按照安排的实习点和实习大纲进行实习,不得随意调换实习岗位,不做与实习大纲无关且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11.实习期间应妥善保管自身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要爱惜公共物品和实习设施,如因个人原因损坏公物,本人要照价赔偿。

12.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车;不得擅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13.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14.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实习学生,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15.学生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实习活动的学生,实习成绩将不予承认。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十二、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1.流程

公布实习单位信息→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招生实习办审核是否符合分配资格→下发分配名额至班主任→确定分配名单。

2.符合学校分配的条件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安排实习:

(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

(2)无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被撤销。

(3)已办理实习责任保险。

(4)已交清学费及相关费用。

    (5)护理专业实习学生原则上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护理实操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3.优先分配实习的条件

成绩优秀;受过各级表彰奖励;参加技能大赛获奖者;学生会干部、班干部。

4.实习分配方法

(1)按照生源地就近原则安排。

生源地有我校实习医院的,安排到生源地的医院实习,超出医院接纳能力的,择优安排,超出的学生将分流到其他医院。生源地没有我校实习医院的,安排到附近有接纳能力的医院实习。

(2)三甲大型医院实习学生的安排:班主任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择优安排。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三甲医院提前组织学生自愿报名,严格筛选,择优安排。

(3)顶岗实习学生安排:经过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筛选、单位面试后确定人员,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书。   

(4)各类通过面试的学生,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换单位,否则视为放弃,不予再安排。

  5.自主联系实习

  为方便学生就业,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需提供:

(1)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

(2)实习单位接收函(医、护专业接收单位须是二甲以上医院,但不能联系与学校有合作协议的单位)。

(3)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自主联系实习协议书》。

十三、实习队长职责

1.实习队长由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招生实习办考察选拔产生。

2.主持实习队日常工作,对实习队全面负责。

3.每月定期、按时向学校反映、汇报本实习队学习、生活情况。

4.积极主动,定时向带教老师及实习单位汇报本实习队实习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定期召开实习队会议,传达贯彻执行学校和实习单位有关实习的工作意见,研究布置实习工作,组织学生负责地完成学校及医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6.负责全队的考勤工作,按照学校、实习单位有关规定办理同学的请销假手续,对表现优秀同学或违纪学生向学校提出表彰建议或处理意见。

7.负责监督学生实习期间生活状况。

8.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协助学校及实习单位带教老师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学校和医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实习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保证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实习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定如下:

1.实习学生执行考勤制。考勤工作由实习医院科教科(或医务科、护理部)总体负责。各实习科室主任指导实习教学小组具体负责管理实习考勤工作。实习队长协助工作。实习班主任监督本班实习生的考勤,每月整理《实习情况月汇总表》上报招生实习办。

2.做好实习考勤表的登记工作。考勤应按月核实,分别由带教老师科室主任签字,不能作任何涂改,实习医院盖章后生效。如学生缺勤严重,实习医院应及时与学校招生实习办联系,进行严肃处理。学生考勤由实习队长统计。

3.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请销假的考勤制度,请假办法如下:一天假期经带教老师、科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即可,两天假期须经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的部门同意,三天及三天以上假期还需学校实习办联系实习单位批准三天及以上请假程序:

(1)请假学生联系班主任,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同时告知家长和实习队长。

(2)班主任与家长沟通确认后将请假学生的相关手续发给实习办,若是病假须同时提供病历或诊断证明。

(3)实习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请假手续报实习单位审批。

(4)实习办将实习单位审批情况告知班主任。

(5)班主任将批假情况告知请假同学及家长。

(6)请假学生将请假是否获批情况告知实习队长。

4.请病假超过2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不得按期毕业。

5.旷班学生纪律处分参照《曲阜中医药学校实习生违纪处分办法》。

6.办理请假手续就私自离开实习单位者,一切责任自负。

7.实习结束后,各实习队将加盖公章的考勤表汇总上报实习办。

十五、实习生违纪处分办法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学校和实习单位双重管理。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确保实习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实习生违纪处分办法》。

(一)违犯以下条款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旷班1天者。

2.实习期间综合素质差,受到带教老师、病人批评者。

3.破坏公物财产,违规使用各种电器者。

4.与兄弟院校实习生不团结,影响学校声誉者。

5.带外人进入实习单位提供的宿舍。

(二)违犯以下条款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上班经常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旷班2天者。

2.无故不参加实习单位安排的活动3次以上者。        

3.言行举止不雅,给学校和实习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4.综合素质表现差,实习单位通报学校者。            

5.私自换科,不按实习单位规定转科,影响科室工作安排者。

6.实习单位提供的宿舍留宿他人,给学校声誉造成较坏影响者。

7.损坏实习单位提供的宿舍门窗、床铺等造成较坏影响者。

8.未经带教老师同意,私自处置病人,私自换药,私自外借医疗器械者。

(三)违犯以下条款之一者,终止实习,给予记过处分。

1.上班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旷班3天及以上者。

2.无故不参加实习单位安排的活动5次以上者。

3.未经带教老师同意,私自拿老师签字处方给他人拿药者。

4.综合表现差,实习单位通报学校,要求停止实习者。

5.实习结束,未经实习医院同意,滞留医院不走者。

6.违规操作,出现发错药、打错针等医疗差错者。

7.实习期未满,私自结束实习者。       

(四)违犯以下条款之一者,终止实习,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者。

2.模仿带教老师签字,给他人拿药,造成重大影响者。

3.违规操作,造成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者。

4.在实习单位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者。

5.言行不当影响医务工作者形象,或因违反行业规范引起医患纠纷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6.通过电脑、手机等网络媒介传播、拍摄照片视频、发布不实信息等给实习单位和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

(五)凡在实习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毕业班学生毕业证一律缓发或者不发;非毕业班学生不予转段到大专。

(六)实习单位提供的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炉、蜂窝煤炉、酒精炉等,严禁私拉电源,使用各种电器。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各类事故(如煤气中毒、火灾、意外伤害等),除学校按事故危害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外,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人包赔所有损失。

十六、实习生住宿制度

1.实习单位提供住宿的,招生实习办统一安排住宿;实习单位不提供住宿的,学生自行解决。

2.招生实习办提前公布各单位住宿情况。实习单位能提供住宿并且需要学校统一结算的,学生离校前将住宿费交学校财务科;实习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或实习单位能提供住宿不需学校统一结算的,学校不再统一收取实习期间住宿费用。

3.实习单位统一住宿的,不准带外人进入宿舍或留宿。宿舍物品要摆放整齐,搞好个人及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炉、蜂窝煤炉等炉具。严禁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发生。

4.实习单位提供统一住宿,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十七、实习生考核规定

毕业实习出科考核成绩记入《毕业实习报告表》,作为颁发毕业证的必要条件之一,不合格者不发毕业证。

1.带教教师根据实习生在本科室的实际表现,在认真考察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业务能力后,于学生实习结束时,在组织纪律、学习态度、基础知识三方面,结合考勤情况,全面、公正给学生评定成绩。其成绩填入《毕业实习报告表》中,不得涂改,最后计入学生档案。

2.学生在离开实习单位前,科教科(或医务科、护理部)将学生的各科成绩汇总,给出每个实习生综合评语、鉴定和综合评分,同时加盖公章。      

3.实习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4.实习单位盖章后,实习生将 《毕业实习报告表》上交到招生实习办验印盖章。      

十八、曲阜中医药学校优秀实习生和实习队长评选办法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为提高实习质量,充分调动实习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和学习,经研究决定在各实习单位开展评选优秀实习生的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专业实习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生条件:

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政治活动;有理想、有道德,积极向上。

2.业务素质:尊敬师长,虚心好学,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于实习工作中,熟练掌握常用技术操作和实习文书书写规范。实习期间的各项考试、考核均取得优良成绩,得到所在实习单位的好评。

3.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4.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领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无故缺勤(旷班)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

3.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因不服从管理等受到实习单位批评者。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5.不按学校实习计划实习,提前结束实习者。

三、评选办法

1、实习结束前,由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或实习单位人事部门确定最终人选。

2、确定为优秀实习生的人选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返校后加盖学校公章记入档案。

四、评选数额

占实习学生总数的15%,四舍五入。

(二)优秀实习队长评选办法

实习队长在实习生的管理、实习情况的反馈、通知的下达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鼓励和表彰在实习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实习队长,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实习队队长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队长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政治活动;有理想、有道德,积极向上。

2.实习期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出色的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付的任务。

4.能够管理好本实习队,实习队中发生严重违纪现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有违反学校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者。

2.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者

3.未及时反馈实习情况,月总结未汇报者

4.提前结束实习者。

三、评选办法

1.实习结束后,由学校招生实习办公室根据实习单位反馈的信息和实习期间所掌握的信息进行汇总,初步评选,报学校审批

2.确定为优秀实习队长的人选填写《优秀实习队长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记入档案。

 

十九、实习责任保险制度

 

1.投保范围

为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投保范围包括学校全体实习学生。

2.保险期限及投保时间

实习责任保险期限为八个月至一年,覆盖全部实习周期。

3.实习责任保险的金额

保险金额要保证能够让学生出现意外时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办理实习责任保险时,投保的金额要按规定标准交足。

4.实习责任保险的投保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保手续,投保办理后应将投保信息返回每个班级告知被保险人。

5.实习责任保险的索赔

被保险人在实习期间出现意外后应立即向学校或者保险公司备案,待治疗结束后由学校代理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给予按规定足量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