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学校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内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学校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2. 各应急工作小组
(1)救援组:田桂平负责组织救援受伤师生,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疏散组:朱秀丽负责组织师生疏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通讯组:杨成军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保持与外界的通讯联络。
(4)善后处理组:石鑫负责事故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安抚家属、协调赔偿等。
(5)宣传教育组:杨成军负责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预防措施
1.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定期组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2)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
(3)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 加强校园交通管理
(1)完善校园交通设施,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确保校园道路安全畅通。
(2)加强对校园内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3)严格执行校园门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3.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1)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2)要求家长按时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四、应急处置
1. 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 应急救援
(1)救援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受伤师生,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疏散组应迅速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3)通讯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保持与外界的通讯联络。
3. 事故处理
(1)学校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做好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工作。
(2)善后处理组应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安抚家属,协调赔偿等事宜。
4. 恢复秩序
事故处理完毕后,学校应及时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事故进行总结反思,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附则
1. 本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