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启明高级中学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
甲方(雇佣方):微山县启明高级中学
乙方(受雇佣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雇佣乙方提供劳务,劳务及时间由甲方在合理范围内安排。
二、雇佣期限:2024年9月 日至2025年7月15日,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双方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三、学校不负责乙方的工作关系及各类保险的购买,在乙方提供劳务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雇佣报酬:按每月(大写)贰仟伍佰元(2500元)的标准发放固定工资;按每学期人均壹仟伍佰元(1500元)的数额发放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学期末发放;另依据一学期教学质量分析结果,每学期末发放奖励工资,具体标准如下:进入年级前(考查组)1/3名次的浮动奖励贰仟元(4000元),进入年级(考查组)前1/2名次的浮动奖励壹仟伍佰元(3000元),进入年级(考查组)前2/3名次的浮动奖励壹仟元(2000元),进入年级(考查组)前3/4名次的浮动奖励壹仟元(1000元)。
五、雇佣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本合同。乙方若因公职录取等原因离岗,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如未履行通知义务,应向甲方支付6000元。
六、合同期满,乙方须将借用甲方所有物品如数归还后方可离开。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