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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东方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7 03:07 信息来源: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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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工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后勤部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工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