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东方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危险用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后勤部。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卫生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9.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不提倡中小学生参加见义勇为和抢险救灾活动。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严禁学生吸烟、喝酒,不接受陌生人馈赠和邀请,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手机短信,慎重交友。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严禁任何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员工打骂学生;严禁学生家长在校园内打骂学生或自己的孩子。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其监护人要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人格、尊严、政治上一律平等,不准歧视身体与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
6.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活动,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危险的劳动和体育活动。
(三)学生就餐安全管理制度
1.值日老师必须全程管理。
2.就餐前组织学生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有秩序地进入餐厅。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购饭、菜或分餐时要排队,严禁插队,做到有秩序,相互礼让。
5.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洁。
6.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食,要以吃饱为原则,绝不能喜欢吃就吃饱,不喜欢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到指定的泔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任何地方(如厕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
8.餐后要及时把餐具放到指定的漱洗槽内以便洗漱。
9.就餐结束后,由值日老师集中组织管理,有秩序地回各自班级教室,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看书等。
(四)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审批手续齐全,有安全管理方案、有负责人带队,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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