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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5-05-27 16:4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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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报销流程

1、门诊患者持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处挂号。

2、门诊医师开检查项目(健康查体除外)或药品后到缴费窗口办理结算。

二、住院报销流程

1、办理住院登记时,手持大夫开具的《入院通知单》、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住院结算中心核对个人信息后,办理入院手续。

2、病区三日内将患者参保信息上传住院结算中心联网确认,跨省异地参保患者须先在参保地备案成功后,在医保工作站登记。

3、住院期间如有缴费,请手持身份证、社保卡或住院号到窗口或自助机进行,并保管好住院缴费收据。

4、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持出院通知单、住院缴费收据、费用清单到结算中心办理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