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杏坛中学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2024.7.25
曲阜市杏坛中学
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曲阜市教体局《曲阜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曲教字〔2024〕27号)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一网通办”网上报名,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入学资格审验,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片区
327国道以南,大沂河以北,天华路以东,两观台路以西、云风街以西。
三、招生类别和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小学毕业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按照“有城区户籍和房产(房户一致)、有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的顺序依次招生。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外来(外县市户籍,下同)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7月27日上午9:00—7月31日下午17:00。报名方法:使用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登录后在首页选择义务教育招生>选择济宁>曲阜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见“附件”。
家长使用手机和网络不方便的、入学材料信息网上无法通过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咨询(7月27日—7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地点:党员活动室),学校安排专人提供报名指导服务。
(3)材料审核。8月1日—8月3日,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期间学校将通过短信向家长发送新生安置信息,同时家长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新生安置情况。
(4)户籍和房产时间要求。学生与其监护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签发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有效,且房产已交房实际入住。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说明:被民办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报名。
四、其他类型招生
1.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政策,网上报名后,部门联审小组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进行资格联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由曲阜市教体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初始年级入学。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城区居住(杏坛中学片区)。上传平台材料: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由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和在租赁期的房屋租赁合同。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工作或经商。上传平台材料:务工就业人员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缴付有关“五险”类的证明材料。经商办企业人员上传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
所提供材料签办日期截至2024年6月30 日有效。
2.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来曲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教育服务。有城区户籍或住房的按照所划片区入学,其他情况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其他
1.学校已无空余学位,根据曲阜市教体局要求,暂停办理从他校向我校的转学。
2.各类入学学生监护人需提供(上传)证件资料说明见附件。
3.对于在招生报名中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学校将取消该生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生过程中各种非访、闹访、围堵、网络煽动、捏造、诬蔑攻击工作人员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4.招生咨询电话: 4496677 351975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附:“爱山东”二维码(扫码安装)
7月27日上午9:00平台开通至7月31日下午17:00关闭
曲阜市杏坛中学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各类入学学生监护人需提供证件资料说明
一、城区中小学入学
需提供(上传平台)证件资料: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以及需要佐证监护人为同一家庭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
需提供(上传平台)证件资料: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由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和在租赁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身份证、房产证明。务工就业人员还须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缴付有关“五险”类的证明材料。经商办企业人员还须上传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
以上各类材料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 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