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烟工作管理制度(暂行)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禁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
二、禁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卫生间、学生宿舍、门卫室、餐厅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无烟校园”标志。
三、控烟工作奖惩办法
1、在校园内吸烟教职工一旦被发现,每次扣款100元,直接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2、经常在学校内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四、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
2、各组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办公室进行控烟检查。
3、学校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吸烟现象进行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