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职业中专处室和教职工考核评价办法
为强化学校管理,启动内部活力,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对处室和全体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办法。
一、对处室的考评
1、考评的内容:
⑴工作态度 处室人员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⑵工作纪律 处室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⑶工作能力 处室人员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胜任本职工作。
⑷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服务质量好,办事效率高,在学校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全体教职工和社会的好评。
⑸工作实绩 具有创新意识,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2、考评方法
⑴根据考评内容,评选先进处室。
⑵测评分两个层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测评各占50%。
⑶测评每学期一次。
3、考评结果的运用
⑴根据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处室为先进处室。
⑵对评出的先进处室的负责人和所属人员学校进行奖励。
二、对教职工的考评
1、学期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其权重分别为1、0.85、0.7、0.6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测评分三个层次,其中校级领导测评按50%计入,中层干部测评按30%计入,全体教职工互评按20%计入。汇总后按40%计入期末考评。
2、根据《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百分量化考核办法》,对每个教职工的得分进行汇总,按60%计入教职工的考评。
3、根据《教学评估细则》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评估,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每个档次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5%,计分分别为4、3、2、0,计入期末考评。
4、以上三项得分之和即为教职工的学期考评总分,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树优的依据。
5、对先进处室人员和先进个人的奖励不累加,只按最高计。
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学校其他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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