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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二中考勤请假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7 10:52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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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常规管理,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政策精神,特制定本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范围:

微山二中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请假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确需请假,必须按批准权限,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首先写请假条(写清请假事由、天数、时间及工作续接安排并签名),然后按规定的审批手续,经审批人签字批准,并由请假人将假条送行政办公室登记。若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上述手续者,要先向有关领导电话请假,安排好续接工作,同时向行政办公室电话请假,以便记录,事后再补上假条和审批手续。上述手续不全者,或让别人捎假者,无论任何理由均按旷班论。请假者请假期间如需续假,仍须按上述手续办理(按当次请假累计天数来确定批准权限,双休日和节假日可不计入请假天数中)。

(二)各类人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任课老师请假  天,由所在年级主任批准;请假  天,由分管副校长或协管领导批准;请假  天或  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同时,年级要安排好其教学工作的接续。

2、非教学人员及工人请假  天,由所在的科室正职批准;请假天,由分管副校长或协管领导批准;请假  天或  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同时,科室要安排好工作续接。

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请假   天由分管副校长批准;请假  天及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   天以上,须经县教体局批准。

4、例会和学校要求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因公务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请假;因私事不能参加者,必须到行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5、业务活动和年级活动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年级主任请假;每次活动完毕,年级主任应将考勤结果纳入个人综合量化。

6、请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找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由年级部或行政办公室负责登记量化,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三)对几种特殊假期的规定:

1、婚假:一般情况下为一周,但要兼顾学校工作灵活对待。

2、丧假:父母、配偶、岳父、岳母去世准假1周,爷爷、奶奶去世准假3天,其他情况酌情准假。

3、产假:56天,一般情况下,晚婚晚育(24周岁以上生育)延长至三个月,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延长至六个月。若女教工在生育前没有特殊的工作任务,可适当提前休假二个月,但必须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日期向前推算,超过两个月以上的,超出的时间要从产假中扣除。否则,则以事假的形式按学校本文件的考勤制度规定以及薛教发[2009]56号文件执行,扣除工资和考核分数。另外,享受提前休假的女教师,休产假的后期,若学校因工作需要,让女教工提前一段时间上班时,则女教职工要自觉有从学校安排。产前休息、分娩、产后共准假6个月。

(6) 公差:外出开会、学习以书面通知规定的天数为准,前后各半天的准备时间和余时。

①哺乳期(小孩一周岁内)的老师上班时间,每天给予2节课的机动时间,具体安排由其本人与办公室考勤人员商定,按时签到。

②孩子上学前需要入托而又确无家人帮助的,先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无误的,早晨给予30分钟的机动时间送孩子入托,但必须在8:00前到办公室签到上班,送孩子入园所挤占的上班时间,按事假累加计算。

⑥丧假7天(仅适应于本人直系亲属死亡)。

以上假期天数的计算含正常的节假日在内。

4、病假一周至一月以内的由学校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休假建议,报区教育局政工股批准。对弄虚作假休病假或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5、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护提高10%)及我省地方性补贴金额发放。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贴,按90%计发;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资及我省地方性补贴金额发放。

(3)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地方补贴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本工资和地方补贴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和地方补贴按90%计发。

(4)教职工获得由人事部与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金额发放。

三、出勤、请假的奖罚制度

1、对一学年满勤的教职工,学校予以通报表扬。此外,学校把出满勤作为教职工评先树优的参据之一。

2、对当月不满勤者,按以下标准累计扣分:因私事而请事假,每月事假不超过两天,每天扣5分,每超一天,则超过的天数每天扣6分(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等除外);临时工请假按标准扣发工资;请病假,每天扣2分,病假超过三天的,请假时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凡因病住院者,住院期间不扣分。旷班者每天扣30分;例会、业务活动、公益活动、教务会、升旗仪式和学习集会等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4分,因私事请假不参加活动每次扣2分,不请假缺勤者,每次扣10分;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4分;上课迟到者,每次扣3分;误课空堂者按旷班一天论,扣30分。

3、外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如:开会、听课、阅卷等)而未按时到会,迟到、早退每次扣4分,缺席一天扣30分。以市区组织会议的领导或教研员老师反馈的信息为准。

4、一学年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20天以上者,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实绩考核不能定为A级;一学年请假(含事假或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其当年实绩考核不能评为B级及以上;一学年请假累计超过60天者,当年教学实绩直接定为D级;一学年旷班一天者,当年教学实绩不得评为A级;一学年旷班两天或两天以上者,教学实绩直接定为D级;一学年无故旷班超过10天者,直接交上级部门按规定处理,教学实绩直接定为D级,其它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该学期有旷班情况者,当年不能评优。

5、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私事外出,一月累计达5节课时,不扣分;一月累计超过5节课而不足10节课的扣2分;达到10节课时扣4分;以10节课为基础依次累加,每超5节课扣4分。教职工公事外出,需经负责人签字同意,不予扣分。

6、产假、婚假、丧假、节育手术均按国家规定安排假期,并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手续,在此期间不扣分。

7、教职工请病假超过半年者,参照上级规定对待。长期请病假不能上班者,可申请输病退手续。

8、考勤人员对工作不负责,造成考勤失真,被领导发现或教师举报查实,则每人次扣考勤员5分;每天汇总公布不及时或每月汇总并书面记录存档不及时、不准确,每次扣考勤人员10分。

9、所有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一样参与考勤,因公出差或外出开会,必须经校长批准报行政办公室记录,并在大屏幕上及时饭。

10各处室、各年级集体活动时的出勤情况,由处室和年级主任及时报给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饭和统计,或处室或年级主任不能及时向办公室饭相关情况,老师们举报查实后每人次扣相关主任5分。

11、凡经人事局办理的人事代理老师的请假、考勤规定与正式教职工相同。

12、行政办公室全程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一天一反馈,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汇总,学期末集中统计并归档留存。

1、请假:

(1) 事假:7天内(含7天)每天扣2分,扣10元;7天以上每天扣2分,扣15元。

(2) 病假:请病假一律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药费单为依据。

(3) 婚假:准假1周。

(4) 丧假:父母、配偶、岳父、岳母去世准假1周;爷爷、奶奶去世准假3天;其他情况酌情准假。

(5) 产假:产前休息、分娩、产后共准假6个月。

(6) 公差:外出开会、学习以书面通知规定的天数为准,前后各半天的准备时间和余时。

(7) 请假逾期按违纪处理。

2、违纪:

(1) 请假逾期,补假每天扣4分,扣10元。不补假按空岗处理。

(2) 空岗:空岗1次扣10分,扣20元;经核实空课1节,扣10分,扣20元。

(3) 替签:替签者和被替签者1次各扣10分,扣20元。

(4) 缺签:缺签1次扣2分,扣5元。

3、特殊情况的假期:

(1) 女教师产假期后(哺乳期)再照顾六个月(签到不签退)。

(2) 父母、配偶、子女看病护理的酌情照顾。

以上两种情况:一、核实后须经领导批准;二、不享受考勤奖;三、每月扣10分。

4、保卫科人员由保卫科科长负责考勤并向行政办公室提供有等级区别的考勤结果。

5、审批程序:

(1) 一线教师及教辅人员到教务处请假。

(2) 后勤人员到总务处请假。

(3)保卫人员到保卫科请假。

(4) 行政人员到行政办公室请假。

以上三日内的请假,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分管校长签字批准。

三日以上的请假由科室负责人、分管校长签字后,校长签字批准。

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部门,一份交考勤处备查、存档。

6、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离校,凭有关科室开据的出门证(公差或请假),交门卫登记注册方可外出;无出门证者外出,一经发现,扣本人量化分2分,扣值班门卫每人次5元。教职工迟到,必须在门卫处签字注册,按缺签一次处理。否则,一次扣本人量化分4分、10元,扣门卫10元。

三、结果使用:

1、考勤结果纳入个人综合量化,作为竞聘上岗、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年终绩效、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的依据。

2、凡在编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鲁厅字【2005】43号文件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于解除聘合同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停止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每学年签到率 (包含抽查)达不到90%者:

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不得参与本年度职称晋级;

各种福利不再发放;

绩效工资定为最低档。

4、当年度事假、不住院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各种福利不再发放(特殊病号除外)。

微山县第二中学

2021年9月8日

微山县第二中学

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微山县教育体育财务工作细则》、《微山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 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学校财务工作接受教育体育局领导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建立财务组织,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二节  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 学校必须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三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要由班子集体决定,校长要审阅签批上报的各类数字、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  校长的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教育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维护财经纪律。。

第二条 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济活动实际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学校大宗开支必须经校委会、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决定,报教体局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尊重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及时整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出的问题,积极采纳民主理财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节  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 负责单位财务、账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做好单位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 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账、记账、报账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五节  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 在校长和主管会计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 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第三条 加强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 认真及时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 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 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  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 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 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 财务处理程序:

(一)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三)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四)月末将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

第二节  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 财务监督的依据。

(一)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

(三)教育体育局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四)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 财务监督内容。

(一)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能够及时合理地调整;

(二)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三)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收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

(四)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

(五)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

(六)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

(七)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

(八)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 财务监督工作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进行。不定期的对学校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 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的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节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或部门参与。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

第二条 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项业务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 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  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 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总务处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 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与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 学校购置设备、校舍维修必需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报请教育体育局批准,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微山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组织实施;其它一次性项目支出5000元以上,上报教育体育局审批。

第四条 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

第五节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 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

(一)原始记录名称;

(二)填制日期;

(三)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

(四)原始记录编号;

(五)经济业务内容;

(六)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

(七)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 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查其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 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要求。

(一)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

(二)各种内容要按规定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

第四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收入是指预算内外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收入管理要求。

(一)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

(二)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三)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度。

第三条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

(二)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五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 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三条 支出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大项目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

第五条 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 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控制力度,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此类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 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项目完成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5-5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15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10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设备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微山县国资办和教育体育局批准。

第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第二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条 会计档案保管: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第八章  财务工作移交制度

第一条 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

(一)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

(二)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

(三)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第二条 移交人员的职责: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当完成填制;

(二)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

(四)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

(五)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第三条 接交人的职责。

(一)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二)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

(三)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第四条 监交人的职责。

(一)认真审核交接的种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订处理方案上报主管领导;

(二)监交人离职或者临时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必须由上级主管领导指定人员接替或者代理,执行监交工作。

第五条 交接责任。

(一)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

(二)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

(三)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

(四)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

第六条 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

(一)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校长监交;

(二)校长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细则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细则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修订。

微山县第二中学

2019年3月

微山二中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工作,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党员学习制度

党员要争做学习的模范,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七大文献与新党章。

党员学习应做到六有:

1、有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有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有学习记录: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情况、党员学习情况等内容要记录在册。每半年对学习记录进行一次整理,年底对学习记录进行归总。

4、有学习考评:采取查看学习笔记、书面测试、审阅体会文章等形式,对党员学习的情况进行考查。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

5、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流存档。

6、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相结合。

二、党员活动制度

1、坚持党员一月一天党日活动,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年两次民主生活会,一年两次党课教育活动,一年一次优秀党员评比活动。

2、坚持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制度,每位党员每年至少找谈两次以上,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群关系。

3、开辟党员活动室,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既有吸引力又富有成效的文娱体育活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

4、按时缴纳党费,增强党的观念。

三、会议制度

(一)建立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1、为加强领导班子自我监督,克服缺点改正错误,扬长避短,提高自我,每学期学校领导干部过一次民主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选定的材料,学习中央有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论述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明确目的,端正态度。

3、民主生活会上每个人都要畅所欲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求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民主生活会上,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改正缺点和错误,当好群众的公仆。

5、提倡同志之间经常谈心,开展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增强团结。

6、民主生活会要有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二)其他会议制度

1、每两周举行一次党总支委员会和中心组学习会;

2、每年进行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至二次;

3、每年进行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至二次;

4、每年进行党课教育一至二次;

四、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1、要继承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关心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设立校级干部接待日制度,接待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公布联系电话,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改进学校工作。

3、每位干部要分工联系一个年级或系科、联系一处室,深入一个班级,参加他们的活动、会议,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教职工本人和家中遇有困难,干部必须亲访、看望,并千方百计地为其排忧解难。

五、干部行为规范

1、带头学习,严格按“三讲”(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约束自己。

2、带头遵纪守法、守规。坚持领导班子建设的“八项制度”,即: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廉洁勤政制度、干部述职和校长报告工作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3、带头勤政。守职尽责;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要严格执行校内民主集中制的“五议”程序:即书记校长议事、党政工议事、行政会议事、教代会议事、全体教职工议事。

4、带头廉政。严格按财务管理法规办事。坚持校内经济生活“五条准则”,即:

(1)主事和理财绝对分开,禁止设小金柜;

(2)重要开支须经校长、总务主任及经手人签字方可入帐;

(3)拒贿、拒回扣,禁止变相对学校的礼让、优惠等。

(4)谢绝不了的“贿”、“扣”、“礼”等一律登记上交入帐。

(5)设立兼职监察员,财物分开,定期向教代会报告。

5、带头维护团结,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并重。

6、带头遵守师德规范,模范执行学校师德禁忌规定。

六、政治思想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学校政治思想网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创设思想工作人人做,干部、党员带头做格局。

2、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党政工团政治思想工作联席会。分析教职工思想状况,做到随时了解教职工思想动向,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做到每次会议有主题,会后有决议。

3、建立健全党员政治思想工作责任制及支部总结责任制。负责人要随时了解所负责范围内人员的思想情况,定期汇报,做到有记录,有总结。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每年对全校党员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一)评议程序:

1、党员在党小组或教研组会上进行工作总结。

2、教职工对党员全面表现(或单项)进行量化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指出存在的问题。

3、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向党员反馈群众评议结果。

5、向群众呈报党员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二)进行评议工作小结。

评议党员由党总支负责组织领导。群众评议小组可由教代会群众代表(或工会中群众委员)组织。

八、 “争优创先”制度

1、学校党总支每年年初布置各支部和党员“争优创先”工作,各支部及党员要制定出“争优创先”计划。

2、年度末结合各支部评估工作和年末年度考核评出优秀党支部和校优秀党员。

3、对评选出来的校优秀党员进行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品,并通过学校简报、橱窗等进行宣传。

九、廉政、勤政制度

1、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公仆意识,努力为师生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办好学校服务。

2、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待遇。

3、干部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允许侵害教职工的利益,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4、遵守职业道德,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允许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5、在公务活动中,不大吃大喝,不收受礼金,不利用工作之便要求关系单位或学生家长为个人及亲友办私事。

6、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纪,抵制不正之风,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纪律的行为。

7、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做到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关心同志,待人诚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定期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正确对待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每位干部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做好: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2、每位党员应维护党总支的集体领导,维护“校长负责制”,遇有重大情况需请示、汇报,不擅自作主。

3、学校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研究、讨论,实施之前报告上级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4、学校发生重大问题,如时间允许,一定要先请示呈报,待上级指示后再进行处理;如情况紧急,也应边处理边报告,并在事后向上级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也不得拖延迟报,更不得不报。

微山县第二中学

微山二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建立高素质教师队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我校办学水平,根据《微山县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经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德育为先,以教学工作为核心,对教师工作多方面科学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规范,导向与激励功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依据《微山县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微山二中教师综合考评条例》,由各相应考评机构进行评价。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工作过程性数据收集、整理,在学期末对教师工作进行终结性评价,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三、绩效工资档的划分

根据评价结果,绩效工资分四个档次。

1、一线教师

(1)以年级部为单位,每学期根据评价结果,分出四档。每一档含总人数的1/4,成绩前1/4人员为第一档,以此顺推出第二、三、四档。

(2)音体美、微机教师单独评价,以年级部为单位,根据评价结果,评出四档。档次划分与上同。

2、行政、教辅、后勤人员

根据评价结果,全校行政、教辅、后勤人员共分四档。档次划分办法与上同。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每人每月原绩效工资70%作为基础工资分配,30%按档次分配。

2、师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评不称职的教师实行低聘、转岗,不发放当年绩效工资。

微山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