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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修文外国语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8 10:22 信息来源:教育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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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职工一日行为规范

1.上班

(1)按时上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或不到校,自觉履行《教职工请假制度》。

(2)汽车不得进校,骑车者进出校门,校内须下车推行,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

(3)学生行礼招呼,应自觉应答还礼。

(4)提前做好上课(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主任组织学生做好室内外包干区的清洁工作,值日老师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6)校内不抽游烟,禁止在教室和教室门口抽烟,做保持校园清洁、卫生的表率。

2.上课

(1)预备铃响,教师应迅速离开办公室,进入教室,准备上课。上课铃响,教师应精神饱满,准时上课。

(2)上课中做到“八不”,不坐着上课(除生病外);不提前和推迟上;不中途离开教室;不与室外人员闲聊;不看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任何资料;不随意中止上课;不训斥、控苦、讽刺学生;不让学生站在室外;不接打电话。

(3)上课使用普通话。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专课专用。

(5)重视课内学生的规范训练,重视学生智力、非智力因素等全面素质的培养。

(6)教学民主,选择最佳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7)班主任的晨会(午会)班队课等要有目的性、思想性、专题性,安排要序列化,反对形式主义及随意性。

3.办公

(1)做到“五个认真”,备课认真;批阅作业认真;学习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教育教学研究认真,不擅离职守。

(2)做到“五个不“,不闲聊;不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随意让学生停课在办公室做作业;不打瞌睡,不吃零食。

(3)办公桌面的书簿摆放整齐。

(4)关心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活动

(1)每周进行的升旗仪式,必须认真参加,做到快、静、齐,升旗仪式时与学生同唱国歌。

(2)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政治业务作业题.学习时做到“四不”,不做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事;不讲与学习活动无关的话;不带小孩在身边;不随意迟到、早退或中离。

(3)全体会议,不迟到、早退、中离,要认真听、认真记,遵守“七不“,做到不吸烟、不讲闲话,保持环境卫生。

(4)踊跃参加集体性的外出活动,自觉遵守外出活动纪律,互助合作,体现文明榜样的水准,组织学生活动要采取强有力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5)学校的突击应急任务或活动,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

(6)学校的常规活动要按常规要求切实做好,任课教师要支持学生参加校级文体及兴趣组的活动。

5.文明

(1)尊重学生。既要关心学生,又要严格对待每位学生,以平等的人格和师长的身份施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2)尊重家长。虚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位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对学生校内发生的事故,要积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善于解决。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礼物和宴请。

(3)尊重同事。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全力帮助,不说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和事,如有想法和误会,则通过组织(或第三者)沟通解决。

(4)爱护学校财产,节约学校中的水、电、煤、纸张及其他一切财产。

6.下班

(1)如教师为最后在教室的在岗者,坚持与最后一位学生一齐离校,关好教室的灯、电扇和门窗。

(2)如教师为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者,要关好办公室的门窗、电灯、电扇等。

(3)对留在校园的学生做好回家的劝导工作。

(4)下班后要文明休息,文明家务,严格遵守国家法纪,不准赌博、不准吸毒贩毒、不准卖淫嫖娼、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带、不做对社会和他人不利的事。

7.执行

(1)以上各条要求,敬请每位教工自觉做到,使我校的师德文明水准再上一个台阶,学校将以此作为对教职工年度及学期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出现以下情况者,校方予以严肃处理(包括书面检讨、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解聘等)

①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一定影响者。

②干群、同事之间不团结,故意激化矛盾者。

③违反师德规范要求,强行进行有偿家教及非议、训斥学生家长者。

④不履行岗位职责,学期教育教学、后勤等任务未完成者。

⑤不履行岗位职责,引起学生伤害事故者。

⑥无正常理由,不服从学校领导安排者。

⑦学生活动中发生重大事故,目睹后不及时处理者。

二、教职工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的权限

(1)学校全体教职工请假均有校长批准。

(2)教职工上班期间的中途离校一律办理好请假手续。

(3)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提前及准时上班,打卡签到,做记录。

2.请假手续及有关规定

(1)教职工因病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须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急诊例外)。

(2)教职工因有事请假半天以上者(含半天),一律写好书面请假条,按准假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得离开工作岗位。

(3)凡确因急事未能及时做好请假手续或急病、重病,不能送交病假证明单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先电话联系。事后再补办正式手续。

(4)请假人如假期已满,应按时返岗,如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事先来信(电)与学校有关领导联系说明理由,回校后补办手续假手续。

(5)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等均应在履行请假手续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执行。

(6)事假不按手续,先斩后奏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3.教职工考勤工作和会议出缺勤记录制度

(1)教职工考勤制度

①学校实行坐班制。

②请假制度、考核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学校由校长室组织有关部门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对于不在岗、无故迟到的教职工,第一次给予教育处理,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作旷工处理。

(2)会议出缺勤记录制度

学校召开的教工大会,每周教工政治学习会议,由校长室负责点名,对于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教职工作旷工处理。

三、济宁修文外国语学校教职工考核评估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公正客观地评价每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依据《济宁修文外国语学校教职工考核评估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考核评估主要从德、能、勤、绩、奖励、特殊加减分七个方面进行。 

(一)教师职业道德(10分)

采取民主评议与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分值为5∶5。每学期期末学校统一组织,教师逐一述职后,学校考核小组及学校全体教师分别赋分(权重1∶1),由考核小组负责统计。

(二)常规管理(20分)

1.能依据课程计划、教材和学生实际,制定科学实用的教学计划;学期、学年末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单元测试有客观、公正、详实的分析;学期末制定科学可行的复习计划,共记4分。缺一项扣0.3分,扣完为止。上述内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酌情扣0.1—0.3分。

2.备课内容详实,格式规范,设计科学,书写认真,既符合课程计划、教材要求,又切合学生实际,并能做到超前备课,期末结束整理成一本优秀教案,记5分。用旧教案,甚至不备课上课的,此项不得分(以规定的课时数为准)。

3.作业精心设计、筛选适量,批改及时、认真,有日期、批语规范,有批改记录,能及时讲评,记8分。作业每缺一项扣2分,漏批漏改,扣0.5分。学生代教师批改,此项不得分。作业设计、筛选,题量不当可酌情扣0.1—0.2分,作业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少一次扣0.1分。(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篇;数学演草作业不少于40次。) 

4.本学期内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承担教研任务,注意总结教学经验(写教学心得)记3分,写的不认真的0.5分,抄袭或不写的0分。坚持相互学习,资源共享,听课不少于20节,有听有评,记录详实规范得2分。每少1节扣0.1分,无日期无评析不记分。

▲后勤人员按本校教师各项常规检查的平均成绩赋分。

具体操作:由学校教研组审查打分。

(三)考勤(20分)

1.工作量(15分)

(1)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际工作量得分=20-10÷(最高工作量—最低工作量)×(最高工作量—本人工作量)。说明:实际满工作量20分,最低10分。

*教师工作量=所任班级人数(平均数)×教师周课时数÷32.5。

备注:校委会成员及信息员、仪器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员、中队辅导员、课间操主持人,上述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者,增加工作量:每周折算为1课时,否则工作量不增加课时;早读每周折算为2.5课时,计入个人周课时数。

(2)专任考查科教师的工作量周课时不低于14节。(所任班级学生数不可累加)

(3)校长及后勤人员工作量:学校教学成绩全镇第一、二名的校长,其工作量为学校平均工作量的1.1倍;其余为学校平均工作量。

2.出勤(5分)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马集镇教育办公室关于教职工病假、事假、旷班等处理办法》及学校办公制度、工作制度。

(2)教职工实行“签入签出值日领导监督签到”制度。即上午、下午预备铃前10分钟和放学后到教务处签到,并实行不定期抽查(每天至少一次)。抽查由当天的值日领导进行,考勤领导不严格把关和不实事求是者,扣该领导考勤分0.5分/次;抽查以在办公室、阅览室和教室为准,抽缺一次扣该教师0.2分。

(3)两操、升国旗要求班主任跟操随队,否则每缺一次扣考核分0.5分

(4)正课、自习、晨读,教师必须提前两分钟到教室检查学生的上课情况且不准擅离课堂,否则查课时发现一次扣该课教师考核分0.2分;空堂一节扣该课教师考核分1分。

(5)教师请假原则上由教师自己调课,并报校长批准,特殊情况由教务主任安排调课,接受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课或草率应付。教职工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无领导签字的请假条视为无效,值日领导将请假条贴与考勤单上,如请假条无有关领导签字,每人次扣值日领导考核分0.2分。

(6)教职工若无故旷工按《马集镇教育办公室关于教职工病假、事假、旷班等处理办法》执行。

此项扣分情况由校委会统计并公示,学期末用考勤总分5分减去扣分即为教师个人终结性评估积分。 

(四)成绩(50分)

以《小学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评估结果为依据,计算教师的考核。

▲任既不考试又不考查学科的教师及后勤人员其成绩评估分等于该校全体教师平均成绩评估分。

(五)奖励

1.本学年度逐级推荐在国家、省、市、县、镇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奖:教学能手分别获省级3分,市级2.5分,县级2分,镇级1分;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分别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奖2分,获省二等奖、市一等奖,1.8分,获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或县一等奖,1.6分,获市三等奖或县二等奖,1.4分,镇级一等奖,0.8分。或本学年度承担省级及以上、市、县、镇级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分别奖2分、1.6分、1.4分、0.8分。(获奖情况教师要随时在镇教办和学校登记,同一类者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2.本学年度逐级推荐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县获奖或在相对应的各级报刊上发表,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分、1.8分、1.6分)、省级(1.8分、1.6分、1.4分)、市级(1.6分、1.4分、1.2分)、县级一、二等奖0.6分、0.4分)。未分等级的视为二等奖。(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3.本学年度辅导的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镇各类竞赛并获奖,国家级奖1分,省级奖0.8分,市级奖0.6分,县级奖0.4分,镇级奖0.2分(若辅导学生不属团体而是个别学生,奖励按1/2计分) 。以上1、2、3项奖励出具原始证件由镇教办及教研部门认定。

4.获县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以实施方案、立项证明、获奖成果证书、鉴定报告等为依据),课题主持人获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前五名参与者依次递减0.1分。

5.本学年度因工作成绩突出,受上级部门表彰,国家级奖1分,省级奖0.8分,市级奖0.6分,县级奖0.4分,镇级奖0.2分。若获有除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事业单位的奖励可按同级的1/2进行计分。(以获奖证书和表彰决定为准)。

(六)加分项

1.教育信息报送加分。

2.依据《班级量化管理方案》按5:1筛选出模范班级,分别奖励班主任、副班主任0.5分。

少先队评比结果为依据,每获得一次流动红旗加分0.2分,累计加分。

3.公开课、观摩课加分。校级、镇级公开课和观摩课每讲一节加0.5分、1分。

(七)减分项

教师所任教班级巩固率100﹪,达不到规定标准,每辍学一名扣班主任0.2分,本班其余任课教师每人扣0.15分。

出现安全事故,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推销或暗示、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参与商业活动进校园,或者在网络问政平台、市长热线上被投诉,一经查实责任人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

若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

以上考核作为本学年度评优、表模、晋级、入党的主要依据。

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归济宁修文外国语学校。